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范围界定为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广东8省(区、市)的451个县(市、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为105.45万平方千米,岩溶面积44.99万平方千米,其中石漠化面积12.96万平方千米。总人口2.22亿人,其中,农业人口1.79亿人,少数民族人口453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