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是没有任何工资的,要不就不叫民兵叫其它兵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
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
中国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备军,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进行现代条件下人民战争的基础。
民兵分类、编组。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民兵的编组是将符合参加民兵条件的公民,根据人数,按班、排、连、营、团等建制序列分别编入所在单位的民兵组织之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兵
民兵并没有额外多发的工资,依法律规定,民兵的工资由现所在工作单位发放。
民兵有工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1、民兵是国家的后备武装力量。中国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有的,这个要询问当地政府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