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世纪中叶到公元前2世纪中叶,当时平民与贵族展开激烈斗争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成文法的制定。此前,罗马惟一具有法律权威和功用的就是当时人们的习惯法。习惯法由于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因此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无形中便为贵族压迫平民、袒护自己提供了方便。据说塞尔维乌斯改革之时曾经对罪行、立约之类法律事务制定过50条规则,通过斗争终于在公元前451~前450年制定了罗马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