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羁押1.公安侦查阶段刑拘、经检察院逮捕的犯罪嫌疑人;2.起诉后、审判中的被告人;3.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的服刑人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与外界有任何联系,包括会见、通信、通话,只有法院判决、过了上诉期限、已经生效服刑的罪犯才允许家属会见。
看守所一日三餐由政府免费供应,被褥及日用品对象自己购买,穿着衣物自己的。
在牙对象不接触现金,每个在押人员有自己的个人账户。
你可以通过邮局给对象汇款,看守所定期大邮局取回,将现款打入账户,供对象购买日用品和零食。你也可以邮寄些秋冬衣物,以保证他冬季保暖。
邮寄衣物不能夹带违禁品,包括字条、信件、衣服绳子、鞋带、金属配件、拉链、饰品等。
邮寄物品、现金是要注明:某某看守所(地址)某某监区某某收即可,看守所会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找到该对象。
可以的,只要对方愿意见你,就能拿到了。
对于刑事拘留,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朋友被关看守所,可以给送衣服和牙膏牙刷等生活用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