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纠纷,未造成伤害,派出所有权拘留吗?

2025-04-03 17: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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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看看是否有那三种可以拘留十五天的情节,如果有,处罚合适,如果没有,处罚重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