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2025-03-14 0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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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如下:

1、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没有权利开除在校学生。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3、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如无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且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则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自己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5、14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到16岁犯8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民法、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