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海的居住证分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居住证》两种。
法律依据:《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外地来沪人员办理上海就业的凭证,有效期为6个月。
《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般为1年。引进人才申领有效期为3年和5年的《上海市居住证》,其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聘用或劳动合同有效期。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可享有的待遇:1、持有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可享受相关待遇。2、持有人可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按规定为其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3、持有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可以按规定参加各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4、持有人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持有人随行的16周岁以下子女或者16周岁以下的持有人,可以按规定享受本市计划免疫等传染病防治服务。6、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的评选,并享受相应待遇。另外,持有人在科技成果申报、认定、奖励,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方面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