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解雇员工怎么赔偿呢?

2024-11-18 17: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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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母亲的情况有两种原因被解雇: 一种,可能是单位的经济性裁员,即单位要减员,比如说公司经营不好要破产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所以解雇了一部分员工,这个在法律上一般要求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劳动者。 另外一种,可能发生了法律上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原因,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患病或非因工作原因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另行安排仍不能胜任;或者劳动者发生一种过错或违法等原因。(违法我觉得不可能,可能你的母亲是不是年龄偏大或者身体原因,可以考虑一下。) 责任赔偿问题:一、(赔偿金计算标准) 1、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资标准是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算下来,阿姨的工资补偿金=20多年*辞退前月平均工资)
2、奖金应计算在工资内。 二、两种情况赔偿金支付不同
1、看你母亲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果你的母亲到合同期,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精神:) (一)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公司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果公司不同意续订,无论你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你母亲可能属于第三种的话,就按上面的赔付标准,) 2、如果这三种都不属于,你母亲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就要解除,那么就用下面的方法。)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接受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样算下来,阿姨的工资补偿金=2*20多年*辞退前月平均工资)
3、最后,如你的母亲经过与协商后,愿意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就可以了。 司法救济程序:(就是上面都不行,公司还不给赔偿金,就用下面的方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这一程序, 程序是:1、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一下,如果仲裁后发出裁决15日内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就生效了。) 关于你的母亲应不应当有一份劳动合同的问题: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公司,比如不是很正规,或者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违法的嫌疑的情况下,或者规定了对劳动者不是很有利的条款是,可能会不给劳动者(比如你母亲)那份本来属于他的劳动合同。)

回答2:

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应以应发数额为准。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还应当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你妈妈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如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即补偿20个月工资。

回答4:

你妈妈可以获得不少于12个月的工资补偿双方各有一份劳动合同

回答5:

公司以什么理由解雇你的母亲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解除劳动合同上会更受保护。不知道你母亲是否符合这一条。另外,劳动合同应该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