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后 如何计算养老保险?

2024-10-31 2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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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公务员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辞职、辞职、再就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连续工作年限可在辞职、辞职前在原机关计算,可视为同一付款期,并与实际付款期相结合。

因此,企业在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以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将公务员工作档案携带到当地社保中心的两个确认处,确认原工作年限的认定缴费年限。这样,原保险就可以转移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的单位或个人备枯明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公务员在就医前肯定已经没有了。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1、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罩败并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物迹百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回答2:

  根据《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镇局耐合并计算。

  中国政府对公务员辞职的相关规定: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二章 辞 职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任免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过三个月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任免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腊激机关工作。
  第八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国有企业或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工作的,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三章 辞 退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御春哺乳期内的。

回答3:

  1. 根据《关于公务员辞裂陆基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悉祥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  因此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的员工作档案,到市社保中心两个肆谨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假设原先在公务员时缴纳养老保险五年,会在新工作内进行合并。

回答4:

  答:根裤谨据《关于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被辞退以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复函》(闽人社函[2009]288号)规定: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胡蔽基在并镇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