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只要从事的是合法的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2)夫妻关系存继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的,或一方经营,但另一方明知且不表示反对,应认定为共同债务。(3)夫妻关系存继期间,一方单独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另一方事先不明知,或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的,应认定为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
共同生产经营虽强调“共同性”,但“共同性”并非指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处理经营事务,而是指夫妻双方将经营活动纳入其家庭意志范围,经营收益也作为其家庭收入的来源,满足此种条件也属于共同生产经营。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