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前期房款及已还贷部份归属男方所有(婚前财产)。
后加女方名字进去,属双方婚内共同财产(仅在婚姻持续期间),但这个共同财产仅有双方共同还贷部份(男方需提供确切证明此房自己首付和婚前已还部份、可以为银行转账证明等支付证明)。
离婚后,根据房屋的归属,和夫妻共同财产部份的认定,由一方支付另一方的“共同财产分割”费用。房屋贷款余额由房主一方支付。
最后一条:如果男方能确切证明此房由自己婚前全额付款购买,则此房归属男方所有、女方无权分割。但女方有权分割此房在婚姻持续期间增值部份(比如以前买来100万、现在已值150万了,则多余的50万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登记在你们二人名下就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有共同还贷的义务。
如果没有夫妻财产约定,婚后二人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婚后的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还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