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东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范围有哪些

2025-03-12 03:41: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主要包含以下几点,仅供参考,具体可咨询鉴定中心。  
一、法医临床鉴定:受理刑事、民事案件中各类型的法医临床鉴定和法医学文证审查。如医疗损害的司法鉴定(如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等),人体活体损伤检验(验伤)及损伤程度(重伤、轻伤及轻微伤)鉴定;伤害案件、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中的人体伤残程度鉴定;人体损伤后的护理、营养、误工时限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评估;损伤后经过时间鉴定;损伤后医疗终结鉴定;伤病关系鉴定;致伤工具、致伤方式推断;致伤原因(锐器、钝器、火器、物理、化学及生物)和性质(他杀伤、自杀伤及意外伤)鉴定;以及人身保险业的活体鉴定(如伤残鉴定)和文证审查(如医疗费审查)等。
  二、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人体尸体外表检验、解剖检验、组织切片显微镜下观察对涉及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针对人体的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死亡性质、损伤与疾病的关系、个人识别及生前伤与死后伤等进行鉴定或推断。受理医疗纠纷、意外伤害、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保险理赔、工伤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死亡的相关鉴定等。
  三、法医物证鉴定:对血痕、毛发、精斑、唾液、组织碎片的种属鉴定、ABO血型检验、DNA检验、亲子鉴定、个体识别、基因档案、父系鉴定、母系鉴定、精斑及混合斑鉴定等。
  
  四、法医毒物鉴定:血液中乙醇定性定量检验;疑吸毒人员尿液中毒品检验等。
  五、司法精神病鉴定:确定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如婚姻能力、遗嘱能力、诉讼能力、签订及履行契约能力等)、有无防卫能力或自我保护能力以及被鉴定人精神障碍与事件的因果关系鉴定等。
  六、文书司法鉴定:笔迹、签名鉴定(形成方式及同一性鉴定);打印、复印、传真等文书鉴定;添加、涂改等伪造印刷文书鉴定;印章印文鉴定(形成方式及同一性鉴定);印文与字迹形成先后顺序鉴定;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等。
  七、痕迹司法鉴定:(一)手印、足迹、鞋印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手指捺印(Fingerprinting) 等。
  (二)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对车与人、车与车、车与其它客体的碰撞痕迹(如驾乘人员特征损伤痕迹、车体痕迹、人体痕迹、手印及油漆、塑料、纤维等附着物)、碰撞形态进行检验,解决是否发生过碰撞,怎样碰撞、碰撞造成怎样的后果等疑难问题,以及运用多专业技术力量综合解决交通事故当事人事发时的交通行为方式(如机动车当事人驾、乘关系;非机动车当事人的推、骑关系;行人的跑、走、蹲踞、躺卧姿态等;根据事故形态结合车辆、尸体痕迹及病理检验,明确多次成伤与死亡的关系(如二辆以上车辆造成一人死亡)。
  八、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鉴定:对交通事故车辆的灯光系、行驶系、转向系、制动系、反光标识等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判断损坏的原因与事故的关系。
  九、车速鉴定:利用事故视屏录像、制动痕迹,运用相关理论作出车辆的行驶速度鉴定,即车速鉴定。
  十、事故车辆损失评估
  运用成本法、市场法(含专业勘验法、专业分析法、修复费用法、专家咨询法)等进行保险评估和价格鉴证,对事故车损物进行价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