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20届理事会暨顾问委员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面向能源、信息、交通、材料、生命、环境等六个科学技术研究领域设立选题39个,现向社会予以公告,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申请。 1.申请人已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与学术背景,所在学校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设备条件。
2.在国内高等院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申请者在申请优选资助课题时,其课题名称,必须与《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2007年优选资助课题申请指南》(附后)相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其具体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须根据《指南》中课题所涉及的各自研究范围,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中“四、对研究课题目的、意义的简要说明”和“五、课题研究内容、工作方案”予以明确。
4. 课题每项资助2万美元,以3年完成时间为限。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若需申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自被学校推荐盖章之日算起,须在6个月内回到高等院校工作。 1.申请人须由国内两名以上同行教授(其中至少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按照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提供的《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板》,认真填写并打印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优选资助课题项目申请书》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各一式六份;有关《霍英东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word模版》可直接从霍英东教育基金网站上下载。 在国外工作的青年教师,申请办法与前相同,但两名以上推荐教授中,至少一名在国内高等院校任教,审核的学校应是申请者即将回国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国内高等院校。
2.课题(《申请书》及《推荐书》)需经所在高等院校审核同意汇总后,由学校具文(盖校印),连同数据盘统一报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3.每项申请需交纳项目评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