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评选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一)提名。每年年初,评选委员会向国内外2000多位提名人发去提名表,由其提名推荐获奖人选,并于3月31日前将提名表返回评选委员会。评选办公室将对提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整理、分组、印刷成册。
(二)初评。每年7月中旬,评选委员会召开当年专业评审会,进行“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初评。其中,“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初评,按照学科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进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成立一个由不同行业和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评。经过初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一定差额比例的候选人,提交评选委员会会议终评。
(三)预审。根据《评选章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委员在初评结束后提名。每年8月,评选委员会成立预审小组进行协调、评议,必要时进行考察和听证,产生“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并形成预审报告,提交评选委员会会议终评。
(四)终评。每年9月中旬评选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终评。对候选人逐一评议,最后,根据基金信托委员会确定的当年获奖名额,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候选人,获半数以上赞成票为获奖人。“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候选人,获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票为获奖人。
(五)授奖。每年10月份的适当时候,何梁何利基金举行颁奖大会,向获奖人颁发奖牌、奖金。
简介: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愿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由何善衡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梁銶琚博士、何添博士、利国伟先生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出于崇尚科学、振兴中华的热忱,各捐资1亿港元于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民间科技奖励基金。
参考资料:http://www.hlhl.org.cn/default.aspx
一、简介: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愿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由何善衡慈善基金会有限公司、梁銶琚博士、何添博士、利国伟先生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出于崇尚科学、振兴中华的热忱,各捐资1亿港元于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也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民间科技奖励基金。
其宗旨是通过对取得杰出成就的我国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激励一代代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
二、评审程序
基金每年评奖一次,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提名推荐、资格认定、初评、终评、颁奖的程序进行。
经评选委员会核准的国内有关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术权威、主管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为提名人。提名人包括: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已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厅长、教育厅厅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国内外知名学者等。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可提出两名被提名人,其他提名人每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提名人,向评选委员会推荐。
评选委员会在中国部分省市、部分行业部门聘任热心基金科技奖励事业的优秀科技管理人员为评选委员会联络员,参与“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奖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
提名结果经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认定后,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产生“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提交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根据评选章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委员在初评基础上向评选委员会提名。评选委员会成立预审小组进行协调,产生“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听证。
每年九月,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进行终评,逐一听取介绍并进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须经评选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须经评选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基金每年评奖一次,参照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提名推荐、资格认定、初评、终评、颁奖的程序进行。
经评选委员会核准的国内有关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学术权威、主管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为提名人。提名人包括: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已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厅长、教育厅厅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国内外知名学者等。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年可提出两名被提名人,其他提名人每人每年可提出一名被提名人,向评选委员会推荐。
评选委员会在中国部分省市、部分行业部门聘任热心基金科技奖励事业的优秀科技管理人员为评选委员会联络员,参与“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获奖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
提名结果经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认定后,由各专业评审组进行初评,产生“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提交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根据评选章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由评选委员会委员在初评基础上向评选委员会提名。评选委员会成立预审小组进行协调,产生“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听证。
每年九月,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进行终评,逐一听取介绍并进行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人。“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须经评选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须经评选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