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2025-03-10 10: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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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回答2:

地区政策不同,商业贷款转组合贷款会有一定的差异,但部分地区是支持商贷转组合贷款的,可电话详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商贷转组合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准备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有效身份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结婚证);
4、原始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5、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6、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
7、原贷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8、以当地行政区域内已取得房地产证的本人其他商品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30天以内);
9、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所购住房权利人所有家庭成员30天内的《房产查询证明》及原商业按揭贷款所购房产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10、还款账户;
11、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父母为共同申请人);
12、按照借款人选择的委托贷款银行商业贷款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13、其它所需资料。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先网上预约,申报贷款;
2、银行受理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组合申请;
3、中心审批后交由银行审批;
4、申请人与银行签定合同后,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由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
5、申请人领取资料,业务完成。
注:
1、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但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2、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
3、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一方或双方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

回答3: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贷款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基本无限制。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至3年(含);
4.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或公司制企业还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
(5)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
(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7)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8)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