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开业审请表资金总额写一万六,不要交税。
个体户申请登记时的资金金额是指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都没有规定需要填写资金数额这个项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