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1956年正式确立。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只是标志着我国国家政权的确立,即我国政治制度的初步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我国还没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却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条件。直到1956年底,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为对象的社会主义改造,才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完全建立起来,我国才从此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一、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制度而言的政治经济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实行公有制、计划经济、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二、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质意义:
1、人民大众在政治上是国家主人,而在国家行政事务上是被管理者;
2、国家政府官员在国家行政事务管理上是领导者,而在政治上却是为社会主人服务的社会公仆。
3、不遵守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分权原则,社会公仆的政府官员就会异化为社会主人而形成恣意妄为的权贵阶层,工农大众就会变成弱势的奴仆阶层。
公务员常识题: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的时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