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主义文学是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自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具备了鲜明的新质文化特征和独特的文学品格。
首先,就文学的文化主旨精神而言,人文主义文学与当时的哲学、科学、艺术等领域一样,对人的关注成为这一文学文化精神的核心。它反对中世纪封建教会鼓吹的以“神”为本,主张以“人”为本,肯定人的价值与尊严。
其次着力描写现世生活,肯定人的权力,用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用理性反对蒙昧主义,这是人文主义文学的基本题材与主题。人文主义者则针锋相对,他们赞美理性,认为理性是人和谐发展、追求进步与幸福的重要条件。人之所以高贵就在于理性的力量。他们还认为,人的个性欲望是人的本质所在,是人的天性。人文主义者在文学创作中便把描写现世生活作为首选题材,让现世生活场景中上演的一部部现实人生的悲喜剧进入文学创作。
最后,由于文学精神的根本性变更和题材与主题的根本性转换,使得人文主义文学的艺术风貌也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人文主义展示人的精神世界、情感特征、欲望要求等成为人文主义文学的基本艺术追求。人文主义还展示人的精神风貌相适应,中世纪宗教文学中以“寓意”和 “象征”为特点的基本创作方法,已被一种关注现实、关注人生的新方法所取代。人文主义文学所采取的创作方法基本上是写实主义的,是把文学作为社会的镜子和“时代的缩影”来加以认同的。它继承了欧洲古代优秀的文学传统,广泛地描写了欧洲历史大变动时期的社会生活,展示了社会转型时期人性觉醒的现实。同时,这一文学也十分注重对古希腊罗马乃至中世纪民间文学、骑士文学中浪漫的、幻想的艺术手法的继承,但在具体创作中又进一步剔除了中世纪文学中的“玄学”和 “神秘”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