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2025-02-24 07: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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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进入作业现场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和以往事故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准备检测与防护器材;

  2. 进入作业现场后,首先对有限空间进行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3. 对作业面可能存在的电、高/低温及危害物质进行有效隔离;

  4. 通风换气;

  5. 进入有限空间时应佩戴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佩带氧气报警器和正确的过滤式空气呼吸器;

  6. 进入有限空间时应佩带有效的通讯工具,系安全绳。

  7. 配备监护员和应急救援人员。

  8. 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许可。


回答2:

1.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关人员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经考核合格;

3. 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检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请》,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

回答3:

一、有限空间作业又称为受限空间作业、密闭空间作业。
关于密闭空间,国家标准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自然通风不良,足够容纳一人进入并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的有限空间,如炉、塔、釜、罐、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隧道、沟、坑、井、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有限空间或受限空间往往存在着多种危险有害因素,除共性的危险有害因素外,有限空间作业所特有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三面:
1、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介质,
2、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
3、有限空间可能属于缺氧环境。
显然,如果对其中的任何一类危险有害因素不加以控制和防范,都有可能引发严重的伤亡事故。
面对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安全事故,人们常常感到茫然,是那么的出乎意料,因为灾难就发生在瞬间,受害者无法自救、在场者难以施救。其实,这类瞬间灾难与有限空间通风不良、进出受限密切相关。有限空间很可能属于缺氧环境,而缺氧则会对作业人员造成致命的伤害:当含氧量低于12%时,人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失去知觉,其速度之快,以至于受害者根本无法自救;当含氧量处于12%至14%时,就会出现呼吸急促、抽搐症状,同时动作协调性、感知能力和判断力明显变差;当含氧量处于15%至19%时,除影响动作协调性外,还会诱发早期的冠状动脉、循环系统及肺部问题。如果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可燃性气体,则会有火灾爆炸危险,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则会有中毒危险,其现实危险性不言自明。
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是减少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要有:《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t2.1)、《化学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aq3028)、《金属焊割用燃气入舱作业安全规定》(cb/t
3969)等,这些标准明确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和具体措施。一个企业,要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一方面,必须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具备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和应急器材;另一方面,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都掌握足够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具有极强的责任心。

回答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企业应当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
(二)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应当为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三)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当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要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五)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六)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