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安装和使用“电子狗”行为的合法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无明确规定,对安装和使用接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信号的装置未明令禁止。但是,针对这种情况,各地的交通安全条例却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不得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机动车号牌上不得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接收的材料。
扩展资料:
电子狗的缺点
(1)摄像头是否真正在工作,信号发射机都会发出信号,而对于驾驶员来讲是误报。
(2)如果所有的红绿灯都装了电子眼,电子狗就会吠个不停,不但失去报警意义,还非常吵人。
(3)由于道路的变化、商业竞争的激烈,厂商彼此破坏对方的发射机,或者发射机电池耗尽,预警机根本不会产生报警,会对消费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要特别小心这类商品。
(4)在中国无线电频率的使用也需要经过无委会的批准,所以会被无委会的侦测车探测到,随时可以被取缔或干扰。
(5)电子狗不能判别方向,如对面车道或交叉车道有电子眼,也会误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子狗
百度百科-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私家车安装电子狗违法。 违反的规定是“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电子狗又称驾驶安全预警仪,是一种车载装置,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所组成,包括雷达、GPS定位、中央处理器和智能测速预警系统。主要是利用GPS卫星定位及雷达信号检索,提前提醒车主电子眼或测速雷达等测速设备的存在,防止因为超速等违规而被罚款和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接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信号或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使用电子狗是否会被交警没收的问题,现给予解答,打消顾虑。我们有一次出差在外地,有一个协警发现了我们车上带有电子狗,要求我们将电子狗交给他,遭到我的拒绝,协警一再要求,我问为什么,协警说检查,我说你检查什么要说清楚,朋友怕搞僵了,就拆下交给协警,协警拿着我们的电子狗和驾照、行驶证去找交警。我下车跟着,朋友说别和交警吵,这回就看你(警方)是不是想违法。协警把狗交给交警,然后我问他咋办,他说没收,罚500。我说我看看依据,交警就拿出来个打印件(自治区实施交法办法)找了半天,说你看第七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其中第九项不得安装和使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工作的装置。这个交警只念安装和使用,不念后面的干扰,说只要安装和使用电子狗就要处罚,我说你往后念,交警就不念,就叨叨安装使用。我说:“你怎么不念干扰,这很关键,首先我们的雷达警示器是被动接收,没有主动干扰交警的设备”;第二点中央电视台曾报道过:电子狗的学名叫行车安全警示器,如果超过设定的速度时会起到安全警示的作用。交警觉得不对劲,突然问:你们是哪的?我一听就来气,这是明显的要看人来,欺软怕硬,我正准备说....,朋友绷不住了,朋友说自己是律师,身份暴露,好吧就此往下说,我告诉交警这一点在自治区立法听证时产生过很大争论,曾有过不准安装的考虑,最后大多数的意见认为应把电子狗(雷达警示器)干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做为前提,最后就确定了,不干扰就不违法,我们没有干扰,你不能没收和罚款。交警没招了,说那就鉴定一下,好,我看你怎么鉴定,我看你有没有法定鉴定资质,好戏要开演了。交警让我们和协警去对面的中队办公室。一进办公室,里面有个领导摸样的交警打量了我们一番,问协警怎么了?协警说,没收了个电子狗,那边让你鉴定下,这个领导摸样的交警直接说,把东西还给人家,放人家走,接着对我们说,你们先出去,你(协警)留一下。我们出门正向执勤点走,协警就追上来道歉,说是搞错了,不好意思。回到执勤点,交警问协警怎么说的?协警说让把东西还给他们,把执照、行驶证都给了我们。路上朋友说交警现在还是有法律意识了,不过能看得出来,他们是对懂法的人放,不懂的也许就要“蒙”。其实,我们准备好了,如果没收了,我们在拿到法律手续后,朋友继续去那边办事,准备起诉材料,然后看他们怎么收场。提醒各位,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怕,可以在现场直接打110投诉,要求地区**派警务督察到现场,你摆开架势和他闹,你看他怕不怕,再有事情都出了就不怕磨时间,也可以交完罚款后直接去法院起诉,看他怎么收场,一定通过判决解决,我相信他们会一天通过各种关系找你,记住坚决不撤诉、不和解,好戏在后边,因为这个公安部部长曾说过:使用电子狗不违法!总之,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交通法规后,电子狗将会大面积普及,使用电子狗会帮你减少些罚款,让你的行车更安全!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正常来说违法的,警察看到可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