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厂房,领用自产水泥施工,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处理?

2025-04-24 21: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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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全面营改增之后,建造厂房属于连续用于生产应税项目,进项税不需要做转出处理。当时因为厂房是不动产,进项税额需要分步抵扣,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这里自产的水泥进项税额在购进时已经100%抵扣,因为用于了不动产项目,所以应当当月抵扣60%,第十三个月抵扣40%,才有了将抵扣的40%进项税转出到待抵扣进项税,第十三个月再做反分录。

回答2:

自建厂房,领用自产水泥施工,视同销售

回答3:

你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