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在协议离婚时,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还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不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进入离婚时,只要夫妻中的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以此为由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自另一方发现该行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协议离婚后发现另一方在婚内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是否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答案是,当然可以。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是应当予以受理的。但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就不予支持了。
你说的协议离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吗?还是你们自行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而离婚?
如果有法院的法律文书,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案件已结,重新起诉重新处理不合法。
如果是自行协议的,已经过去四年,旧事重提的话,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协议是你们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重新起诉就意味着反悔,而这一民事法律关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所以,即使你再起诉估计胜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