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两年内可以,离婚两年后不可以要求财产重新分割。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重新分割财产。
已经离婚。在办理离婚时,已经对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不可以再次分割,如果发现一方有藏匿,转移的,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再次分割。
双方协议离婚后反悔的,因为协议离婚民政局只作形式审查而非实质审查,仅仅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到国家公权利的认可,如果一方有异议或反悔的话,仍然享有诉权,可以向法院起诉。
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才能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