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规定临时活动地点有效期最长是三年。
根据《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临时活动地点有效期最长为3年。期满后仍不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条件且信教公民仍有举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的,应当重新申请。具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条件的,可以办理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宗教团体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负有教务指导职责。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应当接受宗教团体的教务指导。
第十五条 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违反《宗教事务条例》及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撤销该临时活动地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最长的有效期是三年。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第八条 临时活动地点有效期最长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