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而言,房子里面居住了两户人家,一家是你舅舅一家,另一家是你们一家。
现在你舅舅去世了,没有了户主,需要另立户主。于是发生了究竟应由哪一家来做的矛盾。
事情是这样的,首先这个房屋是怎么来的。这肯定不是商品房,而是公租房或工房。公租房或工房必然有来源,这个房子是怎么来的,当时是以谁的名义来的? 是否已经被购买成了私房?
请补充。
根据你的补充:外甥只有户籍并不居住;这房子是你们一家居住的。那么我还要问,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还是外公外婆,那为什么至今没有办理遗产继承,明确份额? 你说房子是你们出钱买下的,没有凭证等于零,尤其是你们出钱结果由舅舅当了户主逻辑上就不通。还是赶紧先析产吧。至于户主这只能在家庭内部有户籍人中协商,谈不上成立不成立。
补充直接在“追问”里写,不要写在评论里。
目前规定,只有房主才能做户主。去更改户主,得拿着房产证明的。
一般情况下,
户主应该是房子的主人是谁,
谁就是户主的,
好像也没有什么好选择的,
应该是派出所会定的,
而且户主与房产什么饼没有任何关系的,
当户主也没有什么用,
要确定应该到派出所办理。
其实谁是户主都没有关系的,如果他想当户主,你就应该让他把自己的户口下下来,自己开个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