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理合同就是仅仅只是签订了合同,然后能够销售他的产品,代理商的权限为一般代理,同时你的上家是可以找,其他的销售商,在同一个地区的销售同款产品。
独家代理合同即专营代理合同,是指生产商或货主仅与被代理商签订的授予其在某一特定时间、特定区域内对某一产品享有唯一的经营权的合同。
独家代理合同是设立专营权的合同,它不一定是总代理合同。
1、独家代理关系发生后,委托人就不得将该项产品直接或间接销售给指定代理区域内的其他买主,也就是说委托人不得越过代理商与该区域内的第三人进行合同项下产品的交易。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生产商如果接受来自合同约定的区域内的订单,独家代理商都享有要求支付佣金的权利。 3、独家代理商一般都不得在该代理区域内经营或代理与合同项下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竞争性的产品。同时,代理商不得越区经营。 总代理合同,就是赋予了总代理很多的权利,总代理可以代表委托人办理各种事宜的全权代理人,他除有权代表委托人洽谈交易,签订买卖合同,处理货物和从事其它商务活动外,甚至还有权从事一些非商业性的活动。 区别就是一般代理合同的权限是最小的,,所能做的,就仅仅只是销售产品,其他的无权干涉。 独家代理合同的权限,相对较大,在你所签的合同中的这个地区,只有一家可以销售这个产品,但是这家不能代表厂家,去其他的地区签订销售这个产品。 总代理合同权限更大,可以代表生产商与其他的地区进行生意的交谈,处理其他的商业活动,。
案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