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1.办助学贷款需要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户口本、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
2.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3,其需要的具体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并且有资格审查单位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如果不在同一本个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乡镇民政所、街道居委会的证明)。
6.如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可拨打95593进行电话咨询。
拓展资料:
1、办理助学贷款后还款的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生源地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