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制度的废除”一目,主要叙述明太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其一,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具体表现为废除元朝行省制,在地方设“三司”,即布政司:洪武九年(1376)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的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僚属,专管一省的财赋和民政。康熙六年(1667)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为从二品官。布政司俗称藩司,布政使俗称藩台;都指挥司:五代宋元时期即有都指挥使,均为统兵将领。明朝设都指挥使司,掌一省的军政;按察司:唐景龙二年(708)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开元二十二年(734)改称采访处置使,后又改为观察处置使。宋以诸路转运使兼按察,专主巡察,别有提点刑狱官。元置提刑按察使,后该为肃政廉访司。明朝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清朝沿用。又名臬司。俗名臬台、廉访。清末改为提法使。三司分别掌管军政、行政和财政,并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其二,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内阁的出现”一目,主要叙述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设立内阁制度。如前所述,明太祖忌大臣权重,自洪武十三年杀胡惟庸后,不设宰相。但“政皆独断”却又造成政务丛集于一身的矛盾。据统计,洪武十七年(1384)9月14日至21日,内外诸司奏事札达1 660件,共3 391事,即朱元璋平均每日要处理奏章207件、411事,以致“星存而出,日入而休”仍无法处理好,遇到大事,更深感“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于是在洪武十五年(1382)置诸殿阁大学士,收阅奏章,批发文稿,协助皇帝办理政务。永乐初年,选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阁,参与机务,称内阁,无官属。明中叶以后,职权渐重,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构。后内阁地位日益提高,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更是权倾朝野。尽管内阁权力日盛,但毕竟不同于宰相制。后者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但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并无决策权。虽有内阁大学士大权在握的现象,但其权力并不来自于制度、职位,而来自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支持与信任。一旦失宠,地位便一落千丈。因此,尽管有人认为首辅即变相重设的宰相,但权力与前代已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军机处的设立”一目,主要叙述清代加强君主专制的情况。清朝是一个以满洲贵族为主体而建立的封建朝代。满族原居东北白山黑水之间,在入关取代明朝以前,虽已建元立国,但社会发展阶段较之关内汉族要低得多,体现在政治制度中,那种带有奴隶制或早期封建制的贵族军事民族色彩的内容,直到入关后相当长时期里,仍在中央决策系统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君主专制政体很不完善,君臣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制度化的权力界限,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是清朝初期满洲亲贵大臣们商讨并决定军国大事的一种重要形式。除了决策外,还往往兼有参与政务的职能,但又不属于具体的执行机构。这与它在关外初建时,政事简单,且军政不分有重要关系。康熙帝亲政后,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又在故宫乾清宫西南角设立内廷侍候皇帝的南书房,内阁和南书房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皇权得到加强。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机密泄露,七年(1729)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迁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因地近内廷,便于召见。十年(1732)更名军机处,以亲王、重臣充任称军机处行走,位卑者称学习行走,俗称小军机。军机之首称领班,总揽一切。军机处除处理机务外,凡特旨简放大员,皆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
1、宰相制度的废除:元朝丞相权势过重,以致皇权不稳、内乱屡生。明初沿袭元朝制度,明太祖认为丞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这样,地方权力就集中到中央。统领中央各部的宰相,职权也随之扩大。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胡惟庸;同时,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影响,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使中国历史上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延续1000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废除,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但是废宰相,过分集权于皇帝,造成了明中期以后的太监乱政。
2、内阁的出现: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帮助他处理繁多的政务。这些大学士很少能参决政事,一切大事仍由明太祖亲自主持。明成祖在位时,选拔翰林院官员作为殿阁大学士,入值宫内的文渊阁,随侍皇帝,并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由此出现。明宣宗时,内阁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后来,内阁的地位日益提高。至明朝中后期实际掌握了宰相的权力。张居正任首辅时,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明朝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而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可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3、军机处的设立:清初,中央机构大体采用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但最高的决策和中枢机构是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使皇权受到很大制约。康熙帝设置南书房,使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与南书房三足鼎立,加强了皇权。雍正帝时为办理西北军务,又设置军机处,军机大臣每日接受皇帝召见,跪受笔录,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这样,地方军政首脑实际上也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军机处的设置,提高了行政效率,能快速处理各种文书;全国的军政大权完全集中到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明太祖朱元璋废丞相,到清雍正时雍正设立军机处。代表着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到达了顶峰!
明太祖废中书省,设布政司、都指挥司和按察司,分管地方的行政、军政和监察,合称三司。后来明太祖废丞相,设殿阁大学士。 清初议政王大臣,康熙设南书房,与内阁、议政王大臣三足鼎立,雍正设军机处,全国军政大权集中到皇帝!设盛京将军管辖黑龙江,伊犁将军管辖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