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两个房子,父亲先辞世没立遗嘱,母亲在去世前立遗嘱并公证说把房子都给我,现有几个问题要请教谢

2024-11-06 0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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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想知道我占遗产的几分之几?
我代入数字可能容易看明白。假定父母的两套房子共价值60万,父亲去世后,先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0万是父亲的遗产。“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你的祖父母那时候都已过世,你母亲会得到15万,你们三人均分15万,两个姐姐各得5万。母亲遗嘱把遗产都留给你,也就是30+15=45万。 两套房子无论价值几何,你一共可以得到六分之五(包括之前的5万)。(前提是母亲的遗嘱没变化)。
请问我可以留下两套房子然后给姐姐们补钱吗?
可以。
两个姐姐不同意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法官会看目前的居住及户口状况。如果是一直住在房子里,又没有其他住处,不能因为你继承了房子就逼人家搬走住马路对吧?所以可能让她继续住,让她给你钱。户口在那个房子里也要考虑。
如果起诉,是我自己要求进行房产评估,是不是就是房子可以判给我,然后给他们补钱呢?
不管你们谁进行评估,得三家都同意评估结果。跟是否判给你没关系。房子判给你了为啥还要给你钱呢??

回答2:

1、四分之三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首先,你父亲过世后,该房产的二分之一分出来为你母亲所有,其余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母亲、你和两个姐姐共同继承,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各占八分之一;
至此,到你母亲过世时,她可以立遗嘱处分的份额是二分之一加上八分之一,加上你原有的八分之一,你占遗产的份额应该是四分之三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请法院判决或请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你取得房产的话,需对你两个姐姐折价补偿;

回答3:

因为你们都是最亲的亲人,所以我建议你自己归你母亲的房子就可以了,把你父亲的房子分给你姐姐们吧。原则上你父亲的房子你要分1/3,情意上你也可以把那1/3让给你的姐姐们。希望能够供你参考。

回答4:

1、你两个姐姐各占这两套房子的八分之一。

2、你母亲只能将其名下的部门赠与你,也就是两套房子的8分之5,于是你现在的名下有这两套房子的8分之6了。

3、如果是可拆分的,可以分割处理,如果达不成协议只能要求法院分割,但象你说的这情况,将房子判给你的希望很大,你可以拆钱补偿他们,如果双方对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能评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