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被告不出庭有两种情况。
一、《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如果是必须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如果不出庭,法院很可能会按照原告的起诉请求缺席判决,对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