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和常规不一致的现象。本来按常规,降低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需求量就会增加;提高商品的价格,该商品的供给量就会增加。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 ,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的现象。所以,叫“逆向选择”。
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G.Akerlof)1970年提出了著名的旧车市场模型,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
旧车市场上,买者和卖者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卖者知道所售汽车的真实质量;但一般情况下,潜在的买者要想确切地辨认出旧车市场上汽车质量的好坏是困难的,他最多只能通过外观、介绍及简单的现场试验等来获取有关汽车质量的信息,而从这些信息中很难准确判断出车的质量,因为车的真实质量只有通过长时间的使用才能看出,但这在旧车市场上又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说,旧车市场上的买者在购买汽车之前,并不知道哪辆汽车是高质量的,哪辆汽车是低质量的,他只知道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典型的买者只愿意根据平均质量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就会将他们的汽车撤出旧车市场,市场上只留下质量低的卖者。结果是,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降低,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汽车退出市场,……。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质量的汽车成交,极端情况下甚至没有交易。
在旧车市场上,高质量汽车被低质量汽车排挤到市场之外,市场上留下的只有低质量汽车。也就是说,高质量的汽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汽车。这违背了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平常人们说选择,都是选择好的,而这里选择的却是差的,所以把这种现象叫做逆向选择。
上述旧车市场中的买者与卖者之间实际上是委托—代理关系,而且信息(汽车质量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之前。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逆向选择问题。一般地,在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之前,代理人事先已经掌握某些委托人不了解的信息;代理人利用这些信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而委托人由于信息劣势在签定合同时处于不利的选择位置;“高质量”的代理人被“低质量”的代理人排挤出局,与委托人签定合同的往往是“低质量”的代理人。这就是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问题来自委托人和代理人的信息不对称。仍以旧车市场为例,卖者(代理人)知道自己出售的汽车的质量,处于信息优势;买者(委托人)不知道某辆具体汽车的真实质量,处于信息劣势。但对于汽车质量的信息,买者并不是一无所知,他知道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也就是说,卖者掌握一阶信息,买者掌握二阶信息。
一阶信息和二阶信息是相对而言的。一种信息如果是在另一些比较原始的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得来的,这种信息就称为二阶信息;而作为基础信息的那些比较原始的信息,就称为一阶信息。例如,某软件产品的销售量是从各国的销售量累计得到的,各国的销售量就是一阶信息,而总销售量就是二阶信息;信息部门产值是在一级信息部门产值和二级信息部门产值的基础上得到的,所以,一级信息部门产值和二级信息部门产值就是一阶信息,信息部门产值就是二阶信息。
从原理上说,二阶信息是一阶信息统计和提炼的结果,一阶信息清楚,二阶信息就一定可以清楚。但这并不等于说一阶信息不清楚,二阶信息就一定不清楚。最典型的例子是掷硬币。掷一次硬币,可能是正面朝上,也可能是反面朝上,谁也无法预测结果。如果掷一万次,只要硬币是均匀的,我们就可以断定正面朝上的次数大概是五千次左右。这就是一阶信息无法清楚,二阶信息却可以比较清楚的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这种现象很多。 比如对于某种产品,每天的销售量虽不清楚,年销售量却可以大致掌握;生产商对某个具体用户的消费需求不清楚,却可以了解到用户群体的整体需求情况。所以说,二阶信息虽然是在一阶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得来的,但是二阶信息还是有它独立的意义。没有完全掌握一阶信息时,也可以具有良好的二阶信息。
回到旧车市场。买卖双方都希望从交易中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他们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他们之间是博奕关系。卖者知道所售汽车的质量,掌握一阶信息;买者只知道旧车市场上汽车的平均质量,掌握二阶信息,但无法完全获得一阶信息。这是买卖双方博奕所面临的信息环境。买者从效用最大化出发,只能根据汽车平均质量支付价格,其决策依据是二阶信息;而卖者从效用最大化出发,根据自身汽车质量决定是否出售汽车,其决策依据是一阶信息。由于一阶信息的不对称,造成决策依据的差异,从而使得均衡结果表现为:高质量的卖者选择退出市场、低质量的卖者选择留在市场上,而买者只能买到低质量的汽车。所以说,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逆向选择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