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医 的 基 本 特 点
中医学这一独特的理论体系有两个基本特点
一、整体观念:
1.人体是有机的整体
中医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脏器、组织、器官在生理上相互联系,保持协调平衡。正常的生理活
动一方面要靠脏腑组织发挥自己的功能,另一方面又要靠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的协同作用和相反相成的制约
作用,才能维持生理平衡。人体各个部分是以五脏为中心,通过经络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构成一个表里
相联,上下沟通,协调共济、井然有序的统一整体。因此,中医认为,人体局部的病理变化往往与全身脏
腑、气血、阴阳的盛衰有关。诊断时,可以通过外在的变化,判断内脏的病变。治疗时,对于局部的病变
,也从整体出发,确定治疗方法。
2.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
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时,自然界的变化(如季节气候、
昼夜晨昏、地区方域等)又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相应地产生反应。属于生理范围内的,
即是生理的适应性;超越了这个范围,即是病理性反应。因此,人要主动地适应环境。在治疗上,因时、
因地、因人制宜,也就成为重要原则。
二、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学对疾病的一种特殊的研究和处理方法,也是中医学
的基本特点之一。证,是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它包括了病位、病因、病性以及
正邪关系,反映出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的本质,因而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
揭示了疾病的本质。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体征,通过分析、综合
,判断为某种证。论治,就是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中医治病首先着眼于证,而不是病的异同,因此,同
一疾病的不同证候,治疗方法就不同;而不同疾病,只要证候相同,便可以用同一方法治疗,这就是“同
病异治、异病同治”。这种针对疾病发展过程中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的法则,就是辨证论治
的精神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