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与分型:
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制定了肝癌的分期分型标准。该标准将肝癌分为三型三期。
肝癌三型为:
①单纯型:临床和化验检查无明显肝硬化表现者。
②硬化型:有明显的肝硬化临床和化验表现者。
③炎症型:病情发展迅速并伴有持续癌性高热或血清谷丙转氨酶升高1倍以上者。
肝癌的分期为:
①Ⅰ期:无明显的肝癌症状与体征者。
②Ⅱ期:介于Ⅰ期与Ⅲ期之间者。
③Ⅲ期:有黄疸、腹水、远处转移或恶液质之一者
患者应该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明羽漫坚持不懈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全国肝癌研究协作会议拟订的分期标准: Ⅰ期: 无明显症状和体征,又称亚临床期。 Ⅱ期: 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但无Ⅲ期表面者。 Ⅲ期: 有明显恶液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者。 Ⅰ期肝癌为亚临床期,其中经手术证实肿瘤为单个结节,直径小于5cm者称之为小肝癌;故多数小肝癌为亚临床肝癌或Ⅰ期肝癌。但下列情况例外,即肝癌虽小但近肝脏边缘或带蒂下垂易被扪及者;早期出现远处转移者;或癌结节虽小但长在肝脏表面易破裂出血、急腹症者。反之, 肿瘤长在非要害部位,即使肿瘤结节直径大于5cm亦可不出现症状体征,故亚临床癌亦包括一部分大于5cm直径的肿瘤。 以上就是临床上对肝癌的几种分期,各个分期都有相应的治疗方法,所以诊断肝癌的分期对于治疗肝癌很重要。
根据全国肝癌研究协作会议拟订的分期标准:
Ⅰ期: 无明显症状和体征,又称亚临床期。
Ⅱ期: 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但无Ⅲ期表面者。
Ⅲ期: 有明显恶液质、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