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计划时间:1÷1/9+1.5=15小时
280千米以后的路程,如果按原速度,需:
2÷1/6+2=14小时
那么原速度行驶的280千米,用时:15-14=1小时
原速度为每小时280÷(15-14)=280千米
AB路程:280×15=4200千米
解:设计划速度为X,路程为Y.则
Y/(10/9X)+1.5=Y/X (Y-280)/(7/6X)+280/X+2=Y/X
解得:X=280 Y=4200
设路程为S,原计划速度为V,根据从A地到B地,提速后提前1.5小时列时间方程。
S/V-S/(1+1/9)V=1.5,可得S与V之间的关系S=15V.
再由返回时的时间关系,列时间方程:
S/V-(280/v+(S-280)/(1+1/6)V)=2,解得V= S=
请问原速度是计划速度还是提高后车速
推比是解比例吗
810千米
设原速度为v,路程为x
(1+1/9)v*(x/v-1.5)=280+(7/6)v*[(x/v)-(280/v)]
(10/9)x-(5/3)=(7/6)x-(140/3)
-(1/18)x=(-135/3)
x=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