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案例:醉酒殴打民警 被拘后悔莫及
一男子醉酒失态,为解决内急口渴,在醉酒状态下,他踹掉厕所门、砸坏烧水壶、打伤出警民警,酒醒后他懊悔不已,面对涉嫌妨害公务的刑事拘留,自愧地说:我酒后无德,自作自受,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3月9日17时10分,湖北十堰东岳公安分局南区派出所民警在十堰市车城西路一超市出警时,被一喝醉酒的男子打伤,分局治安大队接警后,立即依法立案开展侦查。
经查:3月9日,靳某某(男、51岁、郧阳区人)中午在战友家喝喜酒,16时30分,酒后返回十堰,因内急,在张湾大转盘处车城西路路口下车,到路边超市A区上厕所,因未推动厕所门,将门一脚踹掉。从厕所出来后,又到超市服务台要水喝。
服务员见其醉酒,没敢搭理,靳抄起服务台上的烧水壶,砸在服务台上。服务员见状急忙报警,分局南区所两名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亮明警察身份,口头传唤靳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靳某某拒不配合,破口辱骂民警,扑上去与民警厮打,致使两名民警手腕、颈部受伤。
目前,靳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东岳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醉酒殴打民警 被拘后悔莫及
酒后闹事的新闻咱们也是多见不怪了,只不过苦了一些执法人员,一些人醉酒没有正常意识,胡搅蛮缠,什么出格的事情都做得出来,那么在没有意识下所作的事违法了会被判刑吗?比如醉酒袭警刑事拘留会怎么判?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交警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涉嫌“妨害公务罪”由辖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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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2、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酒后袭警,涉嫌袭警罪,根据刑法第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不仅标示着“袭警罪”的单独设立,部分严重、恶劣情节还提升了量刑档次,这些举措凸显了暴力袭警行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意味着袭警的嫌疑人面临着更高的犯罪成本,是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表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中国没有袭警罪;
第二:酒后袭警和平时袭警同样处理;
第三:一般按照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