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很复杂。在我国,公路设计基本引入苏联模式,根据经验和实践得出的规范给出一个设计标准,对应有不同的设计速度,同时也对应了不同的技术指标,设计必须严格遵守规范强制性指标。但实际运营速度和设计速度基本脱节,因为设计车速太低,四级公路20-30公里,三级公路30-40公里,二级公路60-80公里,远低于实际大家开车的速度。作为管理限速的公安交警部门来说,为了部门利益,以安全为名,认为速度越低越安全,把设计速度作为限速值作为限速罚款的依据。但这样一方面与实际大家开车相违背,反而造成很多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低车速造成汽车燃油不充分,车辆尾气排放量增加,这也是PM2.5的重要来源。在西方发达国家,引入V85速度,也就是85%的实际运行车速作为设计车速来限速,很人性化。作为个人体会,车辆限速不能完全依据标准,首先应该根据道路的技术状况决定,如果公路道路建设的技术标准很规范,那就没必要限低速,像现在很多平直缓的公路,一马平川,视距又很好,周围一个人都没有,但限速很低完全就是浪费资源。当然我国现有的公路建设质量很差,不是施工质量,而是技术标准的执行,很多时候坡度或者弯道需要挖山或者填河等障碍物时,管理部门或者施工单位为了节约成本随意突破规范强制性指标,往往造成很多安全隐患。很多山区的弯道弯陡坡急,工程改建时应该提高技术指标,设计也是要求改线,但实际建设时就不改了,这类问题很多,只不过大多数人不懂,出了事就一句车速过快造成的,民众的维权意识还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