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历史
距今6500万年前,在高州西部的平原地带,原是一个望无边际的内陆湖泊,这个湖泊从镇江镇的东北部起,经过石鼓、至泗水、分界的西部,一直延伸到茂名市的金塘和电白县的羊角等地。湖呈带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湖面上,鳞光闪闪,碧波荡漾。湖中生活着龟鳖类、鱼类、螺蚌类等水生动物。湖岸上,树木葱郁,枝繁叶茂,一派生机盎然的南国风光。
2600万年前,由于地壳的变动,地表逐步上升,湖水变浅。再经几度沧桑后,原来那望无边际的湖泊,逐渐沉积为河网纵横的平原盆地。那些生长在湖中的鱼鳖类动物,由于缺水全部死亡,其尸体逐渐被淤泥覆盖。在缺氧条件下,经过漫长的化学变化过程,逐步变为化石。在石鼓至泗水一带,发现大量湖中的生物化石。那些被泥土覆盖在地层下面的植物群体,则演变为煤炭。
高州中部及北部的丘陵山地一带,由于地壳比较稳定,地形变化较小。在这宽广的丘陵地带里,浓荫连绵,古树参天。在浓荫下,生活着许多巨型的哺乳动物。在这些动物中,比较突出的有长鼻类的东方剑齿象、纳犸象;有食肉类的鬣狗、黑熊;有偶蹄类的野猪、鹿、羊;还有灵长类的古猴、猩猩、猕猴等等。这里,处处猴啼鸟鸣,燕语莺歌,热闹非凡。
距今200万年前,地球出现第四纪冰川期,使各地的天气十分反常。这时期部分动物适应不了气候的变化,加上自然界的食物减少,这类动物便被大自然淘汰。过去在建设高州水库时,在工地上曾出土了数件纳犸象牙化石,形成时间约在100万年前。
1万年前,高州就有了人类活动。在南部的祥山镇出土有两件穿孔石球,是当时旧石器时代晚期制作和使用的捕猎工具。这是高州发现最早的石器工具。新石器时代,高州出现了多处人类聚居点。目前,高州已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2处,新石器文物出土点11处。出土有石斧、石锛、石环、石珠等磨制石器,还出土有陶纺轮、陶网坠等原始陶制品,距今约4000年至6000年。高州先民在原始社会里,开始步入人类文明社会,并以部落形式维系着原始社会组织。先秦时期,高州归属于西瓯、骆越部族。
秦统一岭南后,设南海、桂林和象郡,高州市当时处于桂林和象郡之间,即中北部属桂林郡,南部属象郡。
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国,置交趾部合浦郡,郡治今合浦市,郡内置高凉县,县治在今阳江市北30公里,今高州南部时属合浦郡高凉县,北部属苍梧郡端溪县。东汉末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孙权析合浦郡高凉县分置高凉郡(治所今恩平北)和高兴郡(治所今阳江西)。高州市南部时属高兴郡,北部属苍梧郡端溪县。
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0年),高兴郡并入高凉郡,郡治在安宁(今阳江西30里白沙)。东晋永和七年(351),苍梧郡增设晋康等郡,高州市当时北部属晋康郡端溪县,南部属高凉郡高凉县。晋康郡、高凉郡同隶广州。
南朝梁大通中(公元528年),梁平俚洞置高州,州治在今阳西县。南朝梁大通中(公元530年),置电白郡,郡治在今高州长坡旧城,属高州;同时在今化州升罗州县为罗州,今高州市西部、西南部属罗州高兴郡;北部属泷州梁德郡;中部、东部属电白郡,南部属南巴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电白郡、海昌二郡置电白县,废连江、南巴二郡置连江县、南巴县,隶高州,高州治所仍在高凉县(今阳江西)。废高兴、石龙二郡置石龙、吴川县。开皇十八年(598)增设茂名县,三县均隶罗州。今高州市中部、西部属电白县、南部属南巴县、西部属茂名县、北部良德县。隋大业三年(607)高州、罗州被废,复置高凉郡,治所在高凉县(今阳江西),今高州市属高凉郡。
至唐武德四年(621)废高凉郡,电白、连江等县隶广州,武德六年复置高州,州治仍在阳江,延至唐贞观二十三年(646),高州治迁良德县(今高州东北)。开元元年(713)高州治所又迁连江县(今电白马踏),唐天宝元年(742)改高州为高凉郡,郡所保安城(连江改名,今电白马踏),仍辖良德、电白、连江三县。乾元元年(758)高凉郡被废,复称高州郡。至大历十一年(776)迁州治至电白县城(今高州长坡旧城),领电白、良德、保宁三县,一直延续到北宋初年
其中良德县的历史如下:南朝梁在信宜东北置泷州梁德郡,今高州市东北属此郡。南朝陈永定二年(公元558年),在今高州东北境内析置务德郡,县治今高州市东岸镇东,隋开皇九年(589)废务德郡置良德县,时隶泷州(大业三年607年废泷州置永熙郡),唐武德六年(623)划归高州。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置南宕州,治所在今广西博白,贞观初移玉林;唐贞观八年(公元635年),南宕州改称潘州,州治迁至茂名县城(今高州城区),潘州辖茂名、潘水、南巴三县。贞观十七年(643)潘州被废,茂名县归高州。永徽元年(650)复置潘州,州治仍茂名县城,潘州辖茂名、潘水、毛山、南巴等县,后省潘水县,开元元年(713)改毛山县为潘水。
而茂名县历史如下:隋开皇十年(570)置,当时归罗州管辖,唐武德五年(622)茂名县划归高州,永徽元年(650)归潘州。潘水县历史如下:唐武德五年(622)析南巴县增置,治所在今高州分界一带,贞观二十三年析潘水县置毛山县,治所今吴川博铺。
天宝元年(742)潘州改为南潘郡,治所仍在茂名县城。乾元元年(758)废郡复州,潘州又复置,潘州领茂名、潘水、南巴三县,一直延续至宋开宝五年(972)废弃。
今高州的中部、西部当时属茂名县,南部属潘水县(后曾并为毛山县),北部属良德县,中部、东部属电白县。
后梁开平元年(907)茂名县更名为越裳县,龙德三年(923)复茂名县,属南汉。
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废潘州,潘州并入高州。南巴、潘水二县并入茂名县,省良德、保宁二县并入电白县,均属高州。景德元年(1004),废高州,其属县归窦州,治于茂名县。三年复高州,茂名、电白县还属,复治信宜县。熙宁四年(1071),并窦州入高州,领茂名、电白、信宜县,属广南西路。此时的高州境内便成为一州两县所在地即高州及茂名、电白县。
元至元十七年(公元1280年),改高州为高州路安抚司;领县不变,同属湖广行省海北海南道。高州路治于大德八年(1304)由电白县迁茂名县(今高州城)。至正十五年(1355)还治电白县。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高州路为高州府,洪武七年降为州,茂名县撤销并入高州。九年高州复府。洪武十四年,复茂名县。至此高州府领茂名县、电白县、信宜县、化州及其辖县吴川、廉江。明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电白县迁神电卫(今电白电城镇),高州府治从电白县迁茂名县,隶广东行省。原高州及电白治所附近一带地域,拔为茂名县管辖,这便成了今天高州的基本地域。
清代沿明制此时高州府辖有化州、茂名、信宜、电白、吴川、廉江等一州五县,属高阳雷道,府治茂名县。由于高州辖地较大,地理位置又处于战略要冲地带,因此便把高州府称为广东下四府之首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撤高州府,广东省派出高州绥靖处,驻茂名县高州城,领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六县。民国三年,撤高州绥靖处,设高雷道,治所在茂名县,辖原高州府、雷州府、阳江直隶州属下11县。九年(1920),撤道,派出高雷善后处,治所与高雷道同。民国十四年(1925),撤善后处,派出南路行政公署,驻茂名县。十五年,又改为南路绥靖专员公署。民国二十五年(1936)11月,广东派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茂名县,辖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阳江、阳春和梅箓管理局。民国二十七年派出南路行署驻茂名县,管理第七、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六年(1947),原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八专署行政督察区,治所和辖区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底,茂名县属南路专区。1950年属高雷专区。1952年属粤西行政区。1956年属湛江专区。1958年5月12日,在茂名县南部新建石油城,成立茂名市政筹备处,23日改为茂名工矿区城市筹备处,8月26日成立茂名工矿区市,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批准茂名市为广东省省辖市,原茂名县改为高州县,属湛江专区。1983年7月,茂名市直隶广东省,辖高州、信宜、电白、化州四县。1993年6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高州县,设立高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