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支付保密费保密协议是否就无效了?同时,企业到底应该和哪些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呢?

2025-04-23 1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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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答:有的企业会给核心岗位上的员工每月发一定金额的保密费,有的员工就会因此而产生误解,他们认为,我以前的单位发了保密费现在的单位不发了,是不是现在就不需要承担保密义务了呢?或者说现在的单位仅仅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是却没有支付保密费,这个协议是不是因此而无效?这显然是对法律的误解。实际上对企业或他人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是员工或任何人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就像不得侵犯他人其他财产(如房屋、汽车等)一样是当然的法定义务,有没有支付保密费均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这也就是说,企业未支付保密费,员工同样要承担保密义务。当然,如果企业愿意支付员工该笔费用,那法律也绝无禁止的道理。而且,从法律上来讲,支付了保密费的话也可以认为是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一个证明。
前面已经讲过,保密义务的承担不以支付保密费为前提,保密协议的生效也
不以支付保密费为对价。这也就是说,签订保密协议是企业对员工保密义务的明示与要求,企业无需为此支付费用,基于此,我们通常建议企业尽量的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范围可以适当广一点。
当然,有的企业和所有的员工都签订一个保密协议,这也是没有必要的。这里需要重点提醒的是,许多企业为了签订协议而签协议,所有的员工使用同样格式的保密协议文本,这是不对的。保密协议的条款设置必须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级别,接触到的秘密信息不一样,其保密协议的条款设置也应该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反对企业和所有员工均签订一个统一格式的保密协议,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设计不同的保密协议,而对于普通的员工则可以不签保密协议而只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一些保密条款就可以了。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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