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会计证继续教育不需要盖章,但需要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31条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大连今年起不需要在会计证继续教育盖印,实施网上管理
请咨询当地财政局或当地有资质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地流程不一样的
2013年会计证继续教育不需要盖章,每年参加过继续后,所属财政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更新到个人档案中,会计人员可直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