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你所述的情形,有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共犯。
《刑法》规定了买卖真实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罪,但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是否成立犯罪。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不构成犯罪的原则,应当是无罪的。但是不是所有的购买行为都不是犯罪?还要具体区分讨论:
1、如果购买人只是购买,只构成了最低必要限度的参与,不具可罚性,故不是犯罪。
2、如果购买行为超出了单纯配合的范畴,则有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教唆犯或帮助犯。
例如:行为人或采用利诱或胁迫等方式,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进而实施了伪造的犯罪行为,例如,购买者重金利诱他人为自己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此行为则超出了此罪的最低必要限度,则可能成立教唆犯,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共犯。
我国法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达三个以上的,即构成犯罪。
任何非正常途径制作的证件都是违法行为,有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
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别人制造,你使用,这样你不犯罪。只是可以对你处以拘留和罚款。制造的人只要制了超过3本以上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