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獾食食性很杂,喜食植物的根茎、玉米、花生、菜类、瓜类、豆类、昆虫、蚯蚓、青蛙、鼠类和其他小哺乳类、小爬行类等。因此是可以养活的獾。
(学名:Meles meles)也叫狗獾、欧亚獾,是分布欧洲和亚洲大部分地区的一种哺乳动物,属于食肉目鼬科。獾被单独列入獾属,共有5个亚种。
通常獾的毛色为灰色,下腹部为黑色,脸部有黑白相间的条纹,耳端为白色。主要吃蚯蚓,但也吃昆虫、甲虫和小型哺乳动物。
獾与美洲獾同属鼬科,但并非同一物种,无论是分布地、食性或习性,均有较大差别。[1] 背毛硬而密,多栖息在丛山密林、坟墓荒山、溪流湖泊,山坡丘陵的灌木丛中。喜群居,善挖洞。
野生獾食各种植物的根茎,也吃蚯蚓和地下的昆虫幼虫,或者在溪边捕食青蛙和螃蟹,或者在灌木丛中捉老鼠,甚至吃动物腐烂的尸体.....
可以养活的
千万不要捕捉野生獾,这个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一男子为满足口腹之欲猎捕亚洲狗獾(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解馋,未料触犯法律获刑罚。近日,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刑罚。
2019年11月末,被告人杨某为食用野生动物,携带铁锹、铁镐等工具、私自进入吉林省红石林业局批洲林场施业区33林班禁猎区内,在一獾子洞口处采用火攻烟熏方式猎捕亚洲狗獾一只并致死带回家中食用,2020年1月10日,被告人再次进入禁猎区内捕猎未果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被告人使用的猎套等工具,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杨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诉自己的犯罪事实,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为满足一己之私猎捕野生动物及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不仅伤害到整个生态链,且在猎捕、运输、交易或者食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细菌、病毒传染疾病,危害公共安全等巨大风险。为此奉劝大家,勿存侥幸心理而对野生动物下手,一旦逾越了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