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促协调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文字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直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的统计工作。
(二)法规处
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证件的核发及管理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案件规范审核、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处
承办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出版(含互联网出版)单位、有关出版物复制和总发行单位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新办报纸、期刊及报刊变更的审核工作;对网络出版发行和开办手机书刊、文学业务进行审核;承办涉外版权合同登记和作品登记;负责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年检;承办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
(四)新闻报刊处
负责对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省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报刊违规出版和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管理工作;组织对报刊内容的监管和舆情分析工作;参与报社、期刊社年检工作;承办报刊出版行政审批事项和报刊重大选题审核的论证工作。
(五)出版管理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
组织国家、省级重点出版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古籍和中小学教材出版工作;负责出版物质量和内容监管;负责音像制品制作及审听、审看管理工作;负责进口音像制品及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不含游戏)审核;管理书号、版号,查处出版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民办机构出版活动的监管;承办年度选题和重大选题备案论证;参与出版单位年检工作;组织学术著作出版补贴工作。
(六)印刷发行管理处
组织协调重点出版物及中小学教科书印制、发行工作;组织对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出版活动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事项,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引进光盘复制设备的论证工作。
(七)科技与数字出版处
组织实施新闻出版科技标准化推广;负责对互联网、手机、数字、游戏出版内容及活动的监管、监测、鉴定;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审批的论证;承办互联网、手机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及开办网络、手机、网络游戏出版业务审批的论证工作。
(八)反非法和违禁出版物处(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承办非法出版物鉴定和打击侵权盗版、“扫黄打非”举报奖励有关工作;承担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版权管理处
监督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调解著作权纠纷;监管作品著作权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工作;监督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我省涉外及港澳台著作权关系。
(十)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新闻出版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新闻出版系统评奖表彰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为省纪委(监察厅)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