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必须是非主要责任,才能认定为工伤。
骑摩托车下班途中摔倒骨折算工伤与否,是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认定的:一是你在此次路途是你必经(包括送领子女到学校)路径;二是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经过交通管理部门(交警)认定结果是,并非你负有主要、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