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种子检验人员、贮藏保管人员、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3)种子检验仪器、加工设备、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4)种子经营场所照片;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实行育繁推一体,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说明;
(2)自有品种的证明;
(3)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
申请从事转基因业务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提供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拟经营品种的审定证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
设立中外合资种子企业的,还要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申请书》;
(2)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3)设立外商投资种子企业的合同、章程,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及各方董事委派书,合资双方介绍材料及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