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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种的抒情原则来看,西方古典主义的抒情原则为:理性是古典主义抒情原则的灵魂,它既强调“古典”有崇尚“理性”,理性对于情感具有绝对的有限性。认为人类不仅有情感,更有理性。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感,但是要由尺度,并非一味的宣泄感情。它需要理性、意识的参与和评判。要“言有序”,即井然有序的表现情感。西方古典主义抒情文学的“抒情”不是即兴式的有感而发,而是要超越原始的情感状态,重新给予对象以认识、体验、评价。它有别于西方浪漫主义抒情原则。这一点,与中国传统的古典主义抒情原则如出一辙,也就是说都是属于“发乎情,止乎礼义”、“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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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者的抒情传统来看,中国的文学传统是以抒情文学为主导的传统,即“诗”的出现;而西方文学传统则是以戏剧文学、叙事文学为主导的传统。举个例子,莎士比亚被西方人称为诗人,并不是因为他写了100多首十四行诗,而是因为他写了很多著名的戏剧。而换在中国,关汉卿、马致远的戏剧再成功,他们也不可能被称为诗人。
总的来说,西方文学传统起源于古希腊的悲剧,中国文学传统起源于先秦的抒情歌谣。西方的文学成就是以戏剧为标准的,中国古代的文学成就是以诗歌为标准。
我笼统的写了2点,因为这牵扯到很多文学理论和文学史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