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是多少

2025-03-10 0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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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2: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是一个月,相关法律对试用期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试用期,也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试用期的长短,针对不同时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减少,试用期时限也应该逐步减少,并且在合同双方无变动的情况下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的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试用期过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若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