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面提到的作家我几乎都看过,如果你喜欢小椴和凤歌的,其实我个人觉得小椴有古龙风格,凤歌有金庸凤歌,那我推荐你去看看燕垒生的作品,比如《天行健》系列,融合了武侠、战争、历史、奇幻,非常磅礴大气,包括有第一部《烈火之城》第二部《天诛》第三部《创世纪》,想当年我追着看哦,疯掉了都,等待连载的过程又让人期待也让人欣喜,幸好已经连载完了
还有“无心”系列(伏魔录、辟邪录、斩鬼录、搜神录),“雁高翔”系列,“贞观幽明录”系列。“民国武侠”系列,“幻真”系列(《长风沙》《摩耶境》《修罗宫》和《无量劫》),另有科幻小说《忘川水》《天雷无妄》《噬魂影》等等,
江南的书,比如《缥缈录》等就不推荐你看了,虽然我是一本一本追着看的,但是太难受,江南同学挖的坑实在是太多,并且都没填上,让你越看越郁闷,心里痒痒得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因为《天行健》有三本,我很难找到我认为最能代表它风格和水平的一段,就给你贴它的最前面几段吧,见谅哦
《天行健》《烈火之城》
第一章 裟婆世界
沉重的城门被战斧劈开的时候,城里城外都发出了呼叫。不过,一个是欢呼,而另一个却是充满了绝望。
叛军的最后一座城池被我们攻陷了,共和军从今天开始,成为了一个历史名词。
我从门上拔下巨斧,碎木片崩到我脸上。可是,我没有一点以往打了胜仗之后的喜悦,心底,只是说不出的空虚。
石块和瓦片一下稀了下来。守城的也明白大势已去吧,不再坚持了。也难怪,围城已持续了三个月,城中的食物也多半已尽,他们不会有太多力气去扔石头了。
我冲进城门,身上,铁甲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两个守城的兵丁提着长枪冲上来拦住我。尽管他们气势还很盛,但围城三月,高鹫城中已析骨而炊,易子而食,在饥饿下,他们的枪术也破绽百出。我挥起巨斧,以雷霆万钧之势,一挥而过。随着砍过铁甲的声音,那两个兵丁登时身首异处。
此时,大队人马已经推开了城门,冲了进来。城头上,剩下的一些士兵发出绝望的哭叫。尽管在守城时,他们一个个视死如归,但死马上就要降临时,还是都惊慌失措了。
我又砍死了两个还敢冲上来的敌兵,这时,我的护兵把战马牵了过来。我跳上马背,扔掉了斧头,操起铁枪。在大队人马中,一个传令兵追上来,一路叫道:“武侯有令,屠城。”
即使战火把我的心炼成了铁一样,我还是心头一颤。高鹫城,当初号初帝国十二名城之一,难道今天就到了末日了?
我的部下却没有我这种想法,齐声发出了欢呼。在他们看来,屠城是破城后最好的奖赏,那意味着财富、女人,以及发泄胸中郁闷的杀戮。
自从我跟随武侯南征以来,一路已经屠灭了八座城了。这八座城都是死不投降,以武侯的暴戾,自然难逃被屠的厄运。尽管我不想杀太多的人,一路上,死在我这个前锋营百夫长手里的共和军士兵,也不下于二十多人。每杀一个人,我就觉得手上的血腥气重了一分。尤其有不少对手是当初帝国军校的同学,他们也一个个死在我手下,我更觉得内心的空虚。
战争,也许永远都是你死我活的。
我的护兵祈烈带着马到我跟前,道:“将军,快走吧。”
我在面罩下看了看他。他只有十九岁,也许,还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可贵。我没说什么,屠城是破城后的一大乐事,我不想扫他们的兴。
“你带队去吧,我有点累,不想去了。”
“楚将军,当初你不是带我们去过?”
我扭过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我不去。”
他吓了一跳,道:“那,我去了。”他带过马,挥挥枪,道:“弟兄们,跟我走。”
我带的一百个人,经过几次大战,还剩了八十多人。这八十多人一直都是在帝国军的前锋中,也许,杀人对他们来说已是一件乐事。他们欢呼着,簇拥着祈烈冲去。我看着潮水般的帝国军涌入大街小巷,高鹫城中,四处火起,一片妇孺的哭声。我只觉眼前有些湿润。
这就是战争么?在军校中,我的受业老师曾教过我们,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兵家至高之道。然而,我在行伍中这几年,经历了十几次战阵了,每一次,都是在血和火中冲上城头,踩着的,总是死人的残肢断臂。
我带转马,准备回到营房。在城头上,一些举着手的共和军俘虏东倒西歪地走下城墙,一队帝国军嘻笑着象赶一群绵羊一样赶着他们下来。有个俘虏也许腿部有伤,脚一崴,人倒在阶上,一个帝国军骂了声,挥起刀来,一刀砍在那俘虏背上。那俘虏的血也象干涸了似的,身体几乎裂成两半,血却流不出多少。
不杀降虏。当初第一代大帝得国之时,立下的军令中第三条就是这,然而,两百年过去,没人还记得这一条了。
那个俘虏还没死,举起手来,惨呼了一声。这似乎勾动了那动刀士兵的凶性,他挥起刀来,又是一刀砍下。
我低下头,不愿再看这样的屠杀。
才走了两步,耳边忽然有人喝道:“大胆!”
我吃了一惊,抬眼一看,我面前,是三个骑马的人。一个侍从模样的人用长枪指着我,道:“竟敢如此无礼!”
我勒住马。正中那人,是武侯!我冲撞了武侯!
我跳下马来,单腿跪在地上,道:“武侯大人,前锋营百夫长楚休红万死。”
武侯没有戴面罩,在他的脸上,却没有什么怒意,道:“你就是第一个冲入城中的楚休红?为什么不和人一起去屠城?”
“禀大人,末将刚才冲锋,现在只觉疲倦,想休息一下。”
武侯笑道:“你是觉得我下这屠城的命令太过残忍吧?”
我怔了怔。武侯一向以悍勇出名,没想到他居然一言道破了我的想法。我道:“末将不敢。”
武侯正色道:“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我下令屠城,并非好杀,不过为以后有心作乱人作个榜样。”
我壮着胆,道:“大人,城中平民并非军人,大帝得国之时,就明令不得杀降,故当时得民心。”
“你觉得我做的不得民心?”
武侯的脸色沉了下来,我心头一动,只觉背上寒意阵阵,却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道:“末将怎敢妄加置喙,不过一点管见,不过末将以为,大人所令,必定含有深意,是末将有妇人之仁了。”
武侯笑道:“妇人之仁。呵呵,为将之道,当初军圣那庭天的《行军七要》中,第一条中便讲到了不可有妇人之仁。你冲锋之时勇冠三军,如今却婆婆妈妈的。”
他从腰间解下佩刀,道:“此刀名曰‘百辟’,现赐于你,日后,用此刀斩断你的妇人之仁。”
那把佩刀在空中划了个弧线,我双手接住,只觉手中一沉。正待跪下,武侯拍马已冲了过去,他的两个侍卫也追了上去。
得到武侯的赏赐,也许是件好事,可是,我内心却更觉空虚。
※※※
屠城还要继续几天。这几天里,帝国军在高鹫城中可以为所欲为。
为所欲为。这四个字能有多少含意,几乎不能说的。到处都是火,血在地上流成了河,散落着的小件木制品都在血上漂起来了。
一个人,为什么对破坏的兴趣远远大于建设?
天黑了下来,可是,杀人的欲望并没有减退。城上,笼罩着一层黑云,远远望去,好象隐隐有一条黑龙盘在城头。
我躺在一间小屋里。这间屋子原来的主人一定是个士人,因为房里我竟然发现了两本远古时留传下来的书。这些书是一种非常坚韧的薄质材料制成的。据祖先留下的传说,在远古,我们的祖先是一群半人半神之类的人物,可以借助工具在天空飞,在地上跑得比最快的马还要快。后来遭到天谴,几乎所有人都死于一场大灾难中,剩下的人再也不记得祖先那些神术。后来又经过两千年繁衍生息,才形成现在的世界。
这个传说已被发现的那些书证实。帝国的大技师们尽管解读出了书上写着的奥秘,却发现不了那些书本身的奥秘。也许,这个秘密还要再过许多年才能被人发现。
我抚摸着书。这两本书也许有两千多年历史了吧,现在摸上去还是光滑得很。只是,书里讲的却很无聊,不过是讲一个人经历过的一些事。我看了没多少,就发现了太多无法理解的词语。
我们已经忘却了多少有价值的事。我合上书时,不由得想着。
这时,门口一阵喧哗。我不由皱皱眉。我实在不喜欢住在一个周围都是尸体的地方,因此,我住的这个小屋子周围几乎都被拆成了白地。有谁会来这里?
有人拼命地敲门。
我抓着武侯给我的百辟刀,走到门前。辎重官知道我住在这儿,可他已经忙得焦头烂额,未必会来。
我大声道:“什么人?”
门外,是祈烈的声音:“将军,是我。”
我拉开门,祈烈兴高采烈道:“将军,我们给你带了点东西来。”
我不被人觉察地皱皱眉。我实在不喜欢那些带有血腥的战利品。有一次在屠城时,我看见一个帝国军拼命在捋一个少女腕上的金镯,因为不太容易退下来,居然一刀砍断了那个少女的手,以至于我老是梦见那一只滴着血的断手。
“你们拿去分吧。”
祈烈看了看另外几个我队里的人,笑了笑道:“这东西可不能分的。来,给将军留下。”
两个士兵不由分说,抬了一个大袋进来,小心地放在我的床上。我吃了一惊,虽然这口袋外面很干净,里面说不定会是些滴血的金银之类。我急道:“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祈烈挤了挤眼,道:“听德洋大人说的。”
德洋就是辎重官,也许这帮小子也给他塞了点财物了。我不想说,他们已经嘻笑着退了出去,祈烈走时还掩上了门。
我回到内屋,想把那一包东西叫人处理了。刚想把这包东西拖下床,却见那大口袋动了起来。
里面是个人!
我也一下子明白了祈烈的笑意。这里是个人,那么,肯定是他们找到的什么美女吧,怪不得他说是“不能分的”。
我解开口袋,正如我所料,里面是个捆得象个粽子样的女子。
她象一只被鼠虎盯上了的小动物一样,惊恐万状。我笑了笑,想安慰她几句,她却想拼命地躲开我。
“不要怕。”
这话一说出口,我就想骂自己。说得像是色迷迷的。她盯着我,眼里充满了仇恨。
我伸手去解她的绳子,她猛地缩成一团,躲开我。我有点尴尬地笑了笑,道:“我没恶意的,你可以走。”
她看了看我,眼神却还是狐疑和痛恨。我无计可施,拔出了刀,道:“把手伸出来。”
她也许以为我要砍断她的手臂,毫不迟疑地伸出手。我把刀一劈,一刀砍断她手腕间的绳子,连点油皮也没擦破她,道:“你走吧。”
她大概觉得自己听错了,道:“让我走么?”
我把刀收回鞘里,道:“我说的,好象不是你不懂的话。”
她有点吃惊,拉开门,道:“我真要走了。”
我抓起床边的一件长袍扔给她。那是帝国军中平常的装束,她那副样子一出门只怕就会被人抓走。
她接过长袍,有点诧异地看了看我,我转过头,喝道:“你是不是不想走?”
她把长袍往身上一披。装束整齐了,倒像是帝国军中的一个杂兵了。看着她走出门去,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战争中,对于敌人发善心,那是自寻死路。但战争结束后,是不是还得一点善心都没有?我解下了武侯给我的佩刀,细细把玩着。这时,刀鞘上,用金丝嵌出了“百辟”两字,这时我才发现下面还有八字铭文:“唯刀百辟,唯心不易”。是用很细的金丝嵌着,字迹很小,所以粗粗一看发现不了。
话很简单,可我却不知那是什么含义。当初军校中老师告诉我们,为将之道,文武兼备方为上将,文过于武则懦,武过于文则悍。尽管我更喜欢舞刀弄枪,可好象还是有点懦吧。至少,把她放走,那就是懦。
我叹了一口气,走出门。掩上门,看看门上德洋给我贴的那块“前锋五营楚”的牌子,不知为什么,心底有点寒意。
我那房子虽然偏僻,但百步以外就是营房了。现在是屠城之时,到处都是血腥和焦臭,营房这一带虽然都是算干净的,那股气味还是很重,中人欲呕。我走在一片瓦砾中,时不时的,还会看见在残砖碎瓦间会露出一条断臂。
我背着手,走过营房。现在军士多半屠城去了。高鹫城经营近两百年,有人口三十万。战争中虽也损失不少人口,但战时逃到高鹫城的难民倒有五六十万,现在城中大约共有八十万人吧。要屠灭这所城,也许起码还有五六天。对于久经沙场,杀人已成习性的帝国军来说,也不是件易事。
现在营房里空荡荡的,看过去倒似座空营。屠城之时,除辎重营驻守外,只派少量士兵轮流驻防。包括在城外守住四门的驻军,也是轮流换岗的。那不为别的原因,只为了让所有人都能享受一番烧杀掳掠的快乐。
可是,自从我从军的第一天起,我就厌恶这种杀戮。
正想着,忽然,从身后有劲风扑来。我吃了一惊。是共和军的残兵么?
我没有回头,隔着衣服也感觉得到兵刃的寒意。听风声,那是长枪的声音。如果回头,只怕我会先被这一枪刺个对穿的。我的身体向前一倾,人一下扑倒,那一枪从我背上刺过。
那人一下刺了个空,已经在回枪准备再刺,我的右脚已经一个反踢,不偏不倚,正踢中那人的枪杆。“啪”一声响,那人的枪被我踢飞,我不等他再动手,已抽出了百辟刀。这时,边上又有一枝枪刺到。但此时我已全神贯注,这一枪于我等如儿戏,左手一把抓住那人枪尖下半尺处,人趁势向后转去,右手的刀已砍向那人持枪的双臂。
这是军校里号称“军中第一枪”的教官武昭教我们的破枪术。在马上使出这一招来当然很难,在步下却游刃有余。使枪的自也有破解之法,但那两人只怕只是个小兵,枪术生涩得很,绝使不出反克的枪法来,除了一开始我措手不及,稍觉吃力,现在要杀他们,已是举手之劳。
我这一刀刚要劈下,眼角却已看见他们的装束,那是两个帝国军。我又气又好笑,怪不得在营盘门口也会遇袭,却也不敢放开手里抓着的枪杆,口中喝道:“住手!”
先前被我踢掉长枪的那兵丁已抓过掉下来的枪,见我喝了一声,也不由一怔。我一把夺过手中的长枪,右手回手将刀收回鞘中,道:“我是前锋五营百夫长楚休红,你们看清了!”
那两个士兵又同是一怔,过了一会,一个道:“你……你是率先冲入城中的楚将军?怎么不穿甲胄?”
我从怀中摸出我的令牌,道:“战事已了,当然不穿甲胄了。你们是谁的部下?”
他们看了看我的令牌,一下子跪在地上。一个道:“我们是第三营蒲将军下属。今日轮到我们站岗,我们见楚将军一个人过来,还以为是共和军的余党,不是有意要冒犯将军的。”
听到他们说的“蒲将军”三字,我不由皱了皱眉。他们口中的蒲将军是我军校里的同届同学蒲安礼,现任前锋三营百夫长,与我是平级。他出身显贵,是开显伯蒲峙的儿子。在学校时,他曾与我闹得很不愉快,现在虽属同僚,也少有来往。他们一帮高门子弟和我们几个平民出身的百夫长在前锋营中分成了两大派,下属也时常发生争斗。还有几个百夫长则两不偏袒,算是中立。不过私怨归私怨,这次围城之战,我与蒲安礼配合得不错,我能率先冲入城中也是靠了他那支人马牵制住城门口的共和军。
我道:“你们蒲将军现在何处?”
他们两人互相看了看,道:“蒲将军带着其它弟兄去追一个女子去了。楚将军,若你见到蒲将军请你向他说一声,让我们早点换岗吧。”
我看了看他们,道:“好吧。只是你们现在一心站好岗,别再碰到自己人没弄清就下手。”
他们两个诺诺连声。我走开时,却也觉得他们倒也情有可原。我没穿甲胄,的确不太看得出来。现在城中到处是杀人杀红眼的帝国军,要是我受点什么伤,实在不值得。
我刚要转过身,忽然想到他们说的蒲安礼是追一个女子。我道:“蒲将军追的那女子又是谁?”
一个士兵道:“就是刚才不久,蒲将军见有个身材矮小的人穿了一身军服匆匆忙忙地向城外走去,他喝了一声,那人扭头就跑,却是个女子,想必她不知从哪里偷了套军服想逃跑。蒲将军带了十来个正在营中的弟兄追过去了。”
是那个女子!我几乎一下便可断定。我急道:“他们往哪里走了?”
那士兵向着左边指了指。我不等他明白过来,已向左边跑了过去。
左边是上城墙去的路。我跑了没多久,便听得前面一阵喧哗,一个很响亮的声音笑道:“小姑娘,别跑了,你可没路好走了。”
那正是蒲安礼的声音,他们正在城头。我向城头跑去,石阶上,还没干透的人血让我脚下打滑,可我一点没管。我心中,只是觉得那女子既然是我放走的,如果落入别人手里,那几乎是我害的一样了。
我走上城头时,正见蒲安礼手里提着那女子的头发。那个女子在他手里拼命挣扎,却象落入夹子的小动物一般,挣也挣不脱。我叫道:“蒲……蒲将军,请放手。”
蒲安礼回头看了看我,带着点讥讽道:“是勇士楚将军啊。楚将军的鼻子倒尖,一闻到女人味就过来了。你别急,等我们玩过了,一定送给楚将军赏鉴一番。”
这一通跑让我有点气喘。我压住了喘息,道:“蒲将军,实在对不住,这女子是我的。请你放开她吧。”
“你的?”他看了看手下那女子,手也松开了。虽然我们处得不好,但这点面子他总该给我的。他有点讥讽地对他手下道:“原来我们追的是楚将军的女人。弟兄们,权当我们长跑了一番吧,哈哈哈。”
他松开了那女子的头发,我跑了过去,对她道:“你不要紧吧?”
她站起身,用手指捋了下头发,稍稍梳理了一下,昂起头道:“我不是你的!”
我一怔。她不是疯了吧?难道她想落入蒲安礼手中么?蒲安礼在一边却扳住我的肩头道:“楚将军,到底是不是你的女人?”
她很响亮地回答说:“不是!我是自由的共和国公民,不是谁的人!”
我道:“你疯了么?”我刚想再说一句,蒲安礼一把扳开我,道:“楚将军,得了,你要女人再找一个吧,这个可是我们找到的。”
我被他扳得一个踉跄,人几乎摔倒。他手下的士兵都一阵笑,这让我有点恼怒。等站稳了,我道:“蒲将军,她是祈烈送给我的,我难道会说谎么?”
蒲安礼转过身,拍拍腰间的佩刀道:“楚休红,我已给足你面子了,若你再不知好歹,别怪我不客气。”
我心头一下子如烈焰燃起,已拔出了刀来,道:“蒲将军,别的事我可以让你,但她绝不可给你。”
蒲安礼转过身,看着我,慢慢道:“楚将军,你可要与我决斗?”
帝国尚武,决斗只消双方同意,并不犯法。和平时,就时不时会听到有人因决斗而死的消息,在军中却不常有这种事发生。因为武侯怕军中决斗会影响军纪,下令若有人决斗,则不管原因,负者及其下属将贬一级。这种处置虽然似不近情理,却让人决斗前多想一想,因为一个人若要决斗,他身上担负的便不只是自己的名声和官位了。
我一时冲动,居然拔出了刀,那么就是挑战的意思。可要我收回刀去,我也绝不能做。我道:“蒲将军,我不想与你决斗,只希望你能给我个面子。”
他狞笑道:“面子已经给你了,现在我若不和你决斗,我的弟兄只道我是怕了你,那我的面子往哪儿搁?弟兄们,清个场子,给楚将军一件软甲。看他那样,跟个读书的一样。”
他的手下都一阵大笑,有个兵丁脱下身上的皮甲递到我跟前。我有点吃惊,道:“蒲将军,你真要与我决斗?”
蒲安礼道:“不是我要和你决斗,是你要和我决斗。现在废话少说,快点准备吧。”
他的手下左右散开,在城墙上空出一块地方,而她则被两个士兵夹着站在雉堞边,看着我们。我两手抱刀,道:“蒲将军……”
他喝道:“少给我婆婆妈妈的,你若再不穿皮甲,我也要攻上来了。”
我情知现在势如弦上之箭,已无法再挽回。我把刀放在地上,默默地穿那件皮甲。
那人身材和我相差无几,只是比我瘦些,这皮甲稍有点紧。等我把皮甲上的线缚好,道:“蒲将军,失礼了。”
在军校中,武课有兵法、器械和拳术三大门。器械中,主要是两种,马上枪和步下刀,决斗也分马上和马下两种。我马上的本领不算最强,五年军校,每一年都有一次岁考。那一届毕业生中我枪术岁考一向只在二十名左右,而步下刀术得过两届第二名。蒲安礼刚好和我相反,他的枪术岁考从未出过前十名,而刀术却总在十名以下。在军校中,我也曾与他比试过刀术,交手三次,他无一胜绩。他的刀法完全是力量型的,刀法虽快,却转动不灵。他弃己之长,到底是什么用心?
现在已由不得我多想,蒲安礼一声断喝,人已如黑塔一般压了过来。我看着他的刀势,等他扑过来时,一刀格住了他的刀。
“当”一声,两刀的刀口一交,爆出火星。他的刀虽然没我的百辟刀好,却也尽可挡得住。我却只觉手臂一麻,全身都震了一震。
他的力量居然有这么大!
我不禁有点吃惊。尽管我知道蒲安礼的力量在军中是过人的,但自信自己足以挡得住。可是现在他的力量居然有这么大,也许是杀人杀多了,锻炼出来的吧。尽管我也时常锻炼,可与他一比,就相形见绌了。
他还在压下来,我人向后一跳,已跳开了三四步,心里不禁有了点怯意。
他嘿嘿地笑了笑,大踏步向前走来。他的气势,真的有如泰山压顶,我几乎被他压制得喘不过气来。
他一定还有弱点的!
我努力找着他身形的破绽。如果我败了,不仅是我这百夫长的位置保不住,祈烈他们也要跟着我降一级。就算为了我属下这八十多个弟兄,我也绝不能败!
等蒲安礼走过来,我咬了咬牙,不能他站稳,人已扑了上去。
上一次是他进攻,这一次该轮到我了。
我冲到蒲安礼跟前,他象没知觉一样,一动不动。我的刀砍到他胸前,手忽然一软,他忽然把手中的刀在胸前一横。我的刀一碰到他的刀,他整个身体猛地向前一冲,我只觉一股大力袭来,手中的刀几乎要脱手。他却不等我变招,那把放在胸前的刀一翻,压住了我的刀,顺着我的刀平推过来。
如果不弃刀,我的手指一定会被他削断。
我咬了咬牙,手上却快得多,右手一下松开了刀,从他那刀上抽出来。他的刀正用力向下压,胸前已是空门大开,我右手已变拳,狠狠一拳打向他胸口。
这一拳是孤注一掷了。他的刀正平平削来,我若这一拳速度慢些,他的刀先到,那我这一拳便打不到他。但他的速度还是比不过我,我这拳的力量虽不是太大,但他胸前除了软甲,全无防备,“砰”一声,这一拳实实地打在他胸口上。他一个踉跄,整个身体都向后退去,那刀向胸前一挥,大概要确断我的手。我的右手却已收了回来,又伸到他那刀上,一把抓住了我刚才脱手的百辟刀,这刀只下落了一掌的距离。
这一招实在太快,大概除了蒲安礼,旁人都没看清。他那些下属同时发出一声“可惜”,也许是以为他自己滑了下才让我脱身的,当然不会为我一拳没打倒他叫可惜。
他们的话音未落,我右手的百辟刀已经抽回,顺势用刀尖刺向他胸口。他嘴里断喝一声,人退了一步。他的声音震得我耳朵里直响,我的刀却没有滞涩,已向前逼了一步。
蒲安礼自己也没料到我这把刀如影随形,居然还在跟着他向后退,脸上也有点变色。他脚下又退后了一步,手中的刀却胡乱向上挥来。我右手向后一缩,手已脱开刀柄,已变成拳,在他那刀向上挥个空后,又是一拳打在他胸口。
这一拳正打在刚才同一个地方,他再不能泰然处之了。他变招居然也跟得上我,向上挥个空的那刀又向下挥来。此时我的右手已缩回来抓住刚才脱手的刀,又一刀刺向他胸口,他这一刀“啪”一声又压到我的刀上。
他的下属在一边又震天般齐吼道:“好!”不等他高兴,也不等那些人的叫声消失,我的右手又已弃刀,缩回,化成拳,“砰”一声,不偏不倚,第三次打在他胸口同一个地方。
这一拳他已经受不了了。我的力量虽没他大,可他也不是铁打的,受不了在那么短时间内吃我三拳的。他人向后又退了一步,我的右手又伸到他的刀下,抽回了那把百辟刀,这时他下属们的那声“好”还没叫完,却突然嘎然而止。
我把刀用两手抱在胸前,道:“蒲将军真是好本领,我们不分胜负,就此罢手吧。可还请蒲将军把那女子送给我。”
同道中人啊,不过偶更喜欢时未寒O(∩_∩)O哈哈~
《琅琊榜》海宴
一卷风云琅琊榜,囊尽天下奇英才 历经地狱烈焰归来,他碎了旧骨,拼却余年,以一介白衣之身来到大梁帝都,掀起了皇室争嫡的波波血影惊涛 为权为势?为恩为怨?为了逝去的清明理想,还是为了待雪的累累沉冤? 团团疑云,层层迷雾,真相大白之日,亦是命运轮回之始沙场之上,金戈未平,宫墙之内,风起难止,岁月浮沉之问,唯有那千秋情义,浩世长存……
片段:
萧景睿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他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从他生下来的那天起,他便有两个爹,两个娘,属于两个家庭,有两个身份。
一个家是金陵谢氏,谢家爹爹承继宁国侯位,世袭贵胄,娘亲是当朝天子的妹妹莅阳公主,在这个家里,他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另一个家是玢佐卓氏,卓家爹爹一身功力卓绝,执掌的天泉山庄扬威江湖多年,娘亲也是赫赫有名的女侠,在这个家里,他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
可尽管如此,萧景睿却既不姓谢,也不姓卓,他姓萧。
拉住最偏远山区最不闻世事的人去问,那人也一定知道,萧,是当今国姓。
萧景睿为什么有这么奇怪的身世,我们从他出生前讲起,就能讲得非常清楚了。
谢氏是贵族世家,卓氏是武林名门,两个家族分属不同的世界,虽常闻对方之名,却素无往来。二十四年前,宁国侯谢玉离开怀孕的妻子出征西夏,莅阳公主留在金陵待产;同年,天泉山庄庄主卓鼎风与魔教教主约战苗疆,临走前也将身怀六甲的爱妻送到金陵委托岳父照顾。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一次被民间俗称为“白喉”的疫情突然暴发,金陵城内顿成修罗狱场。为免疫情扩散,官府封了城,严禁百姓出入,只有一些富贵家族得到了特殊的照顾,其中当然就包括谢卓两家夫人。
虽然达官贵人们有些特权离开疫区,但毕竟不能随意行动,州府官员们在附近的各处清静山庙为他们安排了住处,要度过危险期确认没有染病后才得自由。
这时谢夫人怀胎八月半,卓夫人怀胎九月,碰巧被送到了睿山上的同一座庙宇中作了邻居。
在山上住了半个多月,空气清新,鸟语花香,加上没有一个人有发病的症兆,所以大家都过得惬意开心。两位夫人原本只是在社交场合见过的点头之交,这次同遇患难,丈夫又都不在身边,交往多了后,彼此都觉得性情相投,常在一处针线谈笑,交流怀胎的感受,很快就情同姐妹。
这天,两人正聚在一起聊天弈棋,突然同时阵痛起来。因为产期提前,仆从们措手不及,匆匆准备产房,好一番忙乱,从下午直折腾到深夜,外面电闪雷鸣,风雨大作,等大家惶惶然把心都揪成麻花了的时候,终于有婴儿的啼哭声响起,两个男孩几乎是同时落草。
在一片喜笑颜开中,产婆们捧着这金尊玉贵的两个小公子到外间准备好的一个大木桶里给婴儿浴身。
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
古庙院中一株空心柏被雷电击中,一段粗枝轰然断裂,砸在产房屋顶上,瞬那间瓦碎梁歪,窗棂也被震落,狂风猛卷而入,屋内烛火俱灭,一片尖叫声。侍卫和婢女们慌慌张张抢出两位夫人,被吓得向后跌坐在地上的产婆们也手忙脚乱地摸黑从木桶里捞出婴孩,逃了出去。
好在有惊无险,无人受伤,重新择房安顿好了产妇之后,众人刚松了一口气,就突然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摸黑被抱出的两个男婴,赤裸裸身无牵挂,一般样皱皱巴巴,一般样张着嘴大哭,重量相仿,眉目相似,哪个是谢夫人生的,哪个又是卓夫人生的?
到了第二天,问题更加沉重,因为其中的一个男婴突然喘不上气来,未几就死了。
当谢侯带着平定叛乱的赫赫战功,卓庄主带着击败魔教的烁烁威名赶来时,只看到自己虚弱哀伤的爱妻,与一个不知该归谁所有的婴孩。
谢夫人既是当朝长公主,这件事就不可避免地惊动到了当今天子。皇帝下旨命两家带着婴孩入宫,想亲自做个判断。
但一看到两对父母的模样,皇帝就知道事情难办了。
谢玉与卓鼎风都是长身玉立,五官明晰,两位夫人都是柳眉杏眼,秀丽文雅;虽说不算很象,但细察其五官,轮廓特征竟然差不多。
即使等孩子长大,只怕也难单凭长相,就判定他到底是谁家之子。
号称英明的皇帝抱着婴儿看了半天,下不了决断。
这时刚刚满月的婴孩从梦中醒来,胖胖的小手挥动着,粉嫩嫩的小脸上露出一个杀伤力无极限的超可爱笑容,朝着皇帝流下一滴口水,“咿咿呀呀”的叫了几声。
当今天子脱口道:“这孩子象朕……”
阶下两对夫妻本来还无比期待地等候着圣裁,听到这样一句话,登时跌倒。
真是的,已经是扯不清楚的事情了,这位皇帝陛下还来添乱。
“不如这样吧,”皇帝亲着婴儿的脸不放手,“这孩子姓谢姓卓都不合适,朕就赐国姓于他,按皇子辈取名,叫景……景睿好了,他生在睿山之上嘛。一年住在谢家,下一年就住在卓家,算是两姓之子,如何?”
皇帝作了主,何况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大家也只能同意。
就这样,萧景睿便有了双重身份,即是宁国侯家的大公子,也是卓氏门中的二少爷。而素无往来的谢卓两家也由此变得有如亲族一般,关系紧密。
两个身份带来的是双倍的宠爱与双倍的尊荣,但同时,也有双倍的辛苦。萧景睿从小就知道自己与其他的兄弟姐妹不同,要同时满足两对父母的期许。谢家重文,卓家重武,谢玉想让儿子掌握将兵奇谋,卓鼎风要求儿子通晓江湖历练。萧景睿实在没办法,被迫文武双全,既上得厅堂,又下得厨房,提笔词惊翰林,拔剑名震江湖,再加上天生一副潇洒俊美的好皮囊,常从花间过,片叶不沾身,按他最好的朋友言豫津的说法,就是“这个人完美得不象是一个人。”
然而就是这个完美得不象人的少年英杰,在天下最权威的贵公子榜上,也只名列第二。
琅琊阁是个神秘的地方,全天下人都知道它在什么地方,都可以随意出入它的门庭,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弄清楚它是如何运作的。人们只知道无论你想知道什么,只要带着足够的银子进到琅琊阁内,就能得到满意的答案,数十年间,没有一次倒过招牌。
曾有人很奇怪地问过琅琊阁主:“你不可能真的什么都知道,如果有人来问皇帝陛下有几根头发,或者伏灵圣女昨晚睡觉时梦见了谁,你怎么回答?”
琅琊阁主邪恶地一笑道:“因为所有问题都由我定价。比如刚才那两个问题,我就定价三千万两银子。谁肯付这么一大笔钱,只为了砸我的招牌玩玩?人们真正花钱要知道的事情,多半都是可以调查出来的事情,至少我目前为止,还没遇上象你这么无聊的人。”
那人撇撇嘴失望地道:“咦,你原来是个骗子。”
可惜其他人并不这样认为,琅琊阁门前每天依然车水马龙,盛况不衰,银子流水般地进来,名气也一日比一日更旺。
琅琊阁免费发放的东西,只有它每年更新一次的各大排名榜单。
天下十大高手排名,天下十大帮派排名,天下十大富豪排名,天下十大美人排名,天下十大公子排名。
前三个就不用说了,后面两项还有个附加条件,就是必须是单身。
比如从未下过榜单前五的江东公子般若真,去年成婚后就被撤了下来,同时被撤下来的还有以“楚腰纤细掌中轻”闻名的大美人楚娉娉。对于这两人那场即隆重又别致的婚礼,江湖中人都记忆深刻。
由此递补进十大公子之列的言豫津非常开心,请一大堆朋友在金陵乐坊逍遥了一天。
他一点儿都不介意自己排位居末,天下贵家公子成百上千,能挤到上榜就很威风了,言豫津对此十分满意。
所以他总是劝萧景睿:“要知足,排名第二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必硬要拔尖儿,白白让自己不高兴。”
萧景睿没有反驳他的话,但也没有听进去。因为他知道自己介意的并不是被人比了下去,而是琅琊阁主发表榜单时那句评论。
其实那只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仿佛是脱口而出的一般,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琅琊阁主说:“萧公子惊才绝艳,输在刻意而已。”
萧景睿知道自己并不仅仅只输这一点,他还有很多地方不如那个人,排名居后是理所当然。但那讨厌的琅琊阁主不提武功、人望、才智这些东西,偏偏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刻意”二字,不轻不重的扎在他的痛处,让人心里梗梗的不舒服。
除了身份容貌是天生的以外,萧景睿之所以能成为常居榜单之上的名公子,与他刻意向这方面努力是分不开的。
萧景睿不喜欢热闹,名人贵显们举办的酒宴聚会,高官文士们发起的画坛诗会,他统统没兴趣参加。但是在这一类的场合露面出风头,是成为一个名公子必不可少的过程,所以他次次都去;
萧景睿也不喜欢秦楼楚馆,他不愿意在满目花团流锦中倚芳买笑,一掷千金,但风流多情,得美人青睐又是一个名公子诸多特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所以他不得不时时露面;
萧景睿最不喜欢的是江湖纷争,逞强斗狠,他不想只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就向人拔剑出鞘,一争高下,但身为受天下瞩目的名公子,又岂能没有一两项经典的成名战例?所以他还是只能细选对手,发出挑战。
也许真是因为天生的条件实在太出色了,他略略做了这几件本来不太喜欢做的事情之后,很快就以二十岁的弱冠之龄登上了琅琊公子榜,并且稳步上升,迄今已有四年。
萧景睿一直很刻意地在努力着,可是向来超于常人的自尊和敏感,却让他很不有一次喝醉了酒,他曾经略略向言豫津吐露过自己的不快,但没等酒醒,他就已经后悔了。
言豫津根本不是一个适合聆听心事的人,他实在是太没心没肺了。萧景睿只大概说了几句,他就开始捧腹大笑,一般有身份的贵族公子都不会象他那样笑得乱没形象的,难怪只能候补吊在尾巴上。
“景睿啊,你就是太爱胡思乱想了。天下凡是有点资格的人,谁不是巴望着能入琅琊榜?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意,有什么好丢人的?”笑完了,言豫津用力拍着他的肩膀道,“你看我,哪天不是念叨着想要上榜,现在终于挤进去了,来,再干一杯!”
萧景睿白了朋友一眼,闷闷地又喝了一口。
不一样啊不一样。入了琅琊榜,言豫津固然是欢喜得脸都笑烂了,但不上榜单,他也照样开开心心地过每一天。
自己就做不到。再怎么刻意也好,他都希望自己能稳稳地留在琅琊榜上,直到以那唯一一种最体面的方式离开。
他的刻意,其实是有原因的。
云飘蓼今年已经二十九岁了,对于一个美人而言,似乎已步向迟暮,但每年琅琊美人榜在更新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到她的名字。
她是唯一一个能留在榜中超过十年的女子。
一个近届三十依然单身,却仍是备受人尊敬的美人。
与公子榜不同,排定美人榜似乎更有难度,因为公子们都招摇显摆,四处抛头露面的,想不发现都难,而美人们却不同,除了少数几个身在风尘的,大部分都隐在深闺,芝兰幽谷只待有缘人慧眼。
所以每年美人榜更新的时候,时常都会冒出几个大家听都没听说过的名字。
当然,只要一入琅琊榜,再默默无闻的人也会一朝名闻天下知,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何况这种美人儿多半都是琼闺秀玉,身份不低,所以求亲的、说媒的、重金只求一睹芳容的,几乎要踏破门槛儿。这些熙熙攘攘的爱慕者中只有少数有运气能亲眼看到美人玉颜,然后留下几句迷迷晕晕的评论:“美,真是太美了,果然不愧是琅琊美人……”
可是对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仍然是美人如花隔云端,只闻其名,难见其人。
然而云飘蓼不同。
十八岁初登美人榜,云飘蓼就在公众视线之内。
因为她是一个大夫。
浔阳云氏,医圣世家,数代以来都是善心仁术,恩德遍于江湖朝野。每月初十,云家会连设三日医棚,向穷苦贫寒人家施药,数十年风雨无阻。所以有点年纪的人,几乎都是眼看着云飘蓼从一个只帮点小忙的幼女,长成绰约温婉的绝美佳人。
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自云飘蓼成年起,来向她求亲的贵爵显要也好,书香世家也好,江湖霸主也好,都无一例外地得到了婉拒的结果。
有人曾重金询问琅琊阁这是为什么,得到的答案只有一句话:“曾经沧海难为水。”
话虽短,意思却十分明了。美人眼中时时浮起的轻愁薄恨也间接说明了琅琊阁的答案仍是一如既往的正确。
是什么人得到了美丽圣女的芳心,却又让她至今形单影只??
这个问题在琅琊阁上的报价是五千万两白银,摆明是告诉大家:“别来问,就算我知道,我也不太想说。”
可这世上偏偏就有些钱多得烧心不信邪的人。九年前,江湖首富沈铎铖命人抬着银票,飘然入了琅琊阁,求问芳心。半天之后,他铁青着脸出来,直接就回了家。
这个价值五千万两白银的答案足足等到半年后才渐渐从沈家被传了出来。
跟琅琊阁出品的其他答案一样,这个答案也十分的简洁明了,只有四个字“前世鸳盟”。
详细点儿说,就是云飘蓼似乎怀有前世的记忆,一直痴痴等待着转生的恋人前来寻她。
对于这个答案,云飘蓼本人并没有否认,所以沈铎铖也不能说人家琅琊阁骗钱。
至于云飘蓼前世的恋人转生何处,化为何人,这个问题在琅琊阁里暂时还没有定价。
因为琅琊阁的规矩是,你问出问题来,阁主凭自己的判断定价,如果价钱太高你承受不了,转身走人就是了。
所以琅琊阁上有标价的问题往往都是那些有人问了却付不起钱的问题。
“云飘蓼的前世恋人今生是谁”这个问题之所以没有标价,就是因为根本没人来问过。
大家谁也不傻,挖肉换血去买下这个答案,万一此人不是自己,岂不是人财两空?
云飘蓼如花般的青春岁月,就这样在众人又敬又怜的目光中,流水般缓缓飘逝。
明年,美人三十。
云氏庭院的花前柳下,依然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真的没人来问过云姑娘的恋人转生后的事吗?”
“嘿嘿……”
“你这骗子,快说!快说!”
“其实有人来问过,六年前……”
“居然真的有这种傻子,那你开价多少?”
“嘿嘿……”
“你再嘿嘿我就缝了你的嘴,让你从此骗不成人家的钱!到底开价多少?”
“一两……”
“什么?!”
“白银一两,不过要纯度很高的官银。”
“纯度再高那也只是一两!你这人有毛病是不是?上个问题为什么开价五千万?”
“我高兴……”
琅琊阁主是不是有点变态?可惜的是这个问题没人花钱来问,否则答案一定相当简洁,简洁到只有一个字。
“那你给他的答案是什么?”
“嘿……”嘿到一半赶紧闭嘴,因为已经有人起身去穿针了,“你别急嘛,我给他的答案只有五个字……”
“少卖关子,哪五个字?”
《斩春》十四郎
片段:
第一章 减兰山庄 阳春三月的某天,阔别数月有余的师父回到了减兰山庄。 伊春正在树下练倒立,听到这消息喜得一骨碌跳起来,拔腿就朝正堂跑,墨云卿在后面使劲叫:“跑那么快做什么?!难不成还会给你带好东西?” 她只是笑,并不搭腔。 两人沿着山道一溜儿小跑,抄近路钻进正堂,隔着竹帘子隐约看见里面站着两个陌生人,师父正坐在太师椅上喝茶,也不知低声说些什么。 墨云卿一把揭了帘子进去,先叫一声“爹”,走到他身边,趁着行礼的工夫拿眼睛偷偷去瞄堂下的两个人。 伊春急忙跟着跑进去,瞪圆眼睛大大方方地打量那一男一女两个少年。 他俩年纪都不大,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脸上虽有些惶恐,但也掩不住好奇的神色。那女孩子见墨云卿的眼珠滴溜溜在自己身上转,雪白的脸顿时红了一片,咬着嘴唇似笑非笑,腮边两点酒窝若隐若现。 师父放下茶杯,并不理墨云卿,只和颜悦色地朝伊春招手,“伊春,过来,从今天起你们就多两个师弟师妹了。你们俩,过来拜见师兄和师姐,自己介绍一下。” 听说是新的师弟师妹,伊春心中登时狂喜。 减兰山庄本来是有很多弟子的,但因为师父严苛,修行苦闷,这些年七七八八都跑得干净了,只剩伊春一个人留下,墨云卿是师父的儿子,他不算。
《青崖白鹿记》沈璎璎
片段:
绿水如锦绉初展,泉声似环佩风鸣。
天台山深处,青山翠谷如列绣屏,一脉山涧从两岸峭壁之间蜿蜒而出,清冽如银,在谷地里聚成一眼滴珠儿般的水潭。水潭边蹲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正掬起清凉的溪水往脸上洒。水面上映出一张清稚的面容。
洗罢脸站起身,四下里望了望。东边一座山峰巍然峭拔,仪状奇伟,山顶却有一双圆圆的石头,仿佛是女郎的双髻一般。
“总算找到了双女峰了。”少女叹道。她已跋山涉水好几日。虽然有地图指引,但天台山茫茫横亘几百里,谷深峡远,人迹罕至,寻起那个“桃源”来谈何容易!一路上她迷了好几次路,好不容易才碰到几个人,又疑心是跟踪而至的对头,因此不但不敢上前相问,反倒小心翼翼地自己躲了起来。
“‘双女峰下,鸣玉涧边,溯流而上,仙谷桃源。’照他的说法,过了金桥潭畔的会仙石,沿着鸣玉涧再往前走到双女峰,就差不多了。只是这鸣玉涧两边尽是乱石丛莽,哪里还有路可走呢?”少女正自沉吟着,忽见青山之间白光一闪,翩若惊鸿。少女好奇地看过去,那白光却又不见了。过了一会儿,“噗”的一声,一只浑身雪白的小鹿盈盈落在山涧对面。那白鹿侧过头来,望了少女一眼,目光清亮而幽远。少女正想涉水过去,白鹿却忽地跃起来,向青郁郁的山崖上飞去,吉光片羽一般,转眼失去了踪迹。
日暮时分,河流上游闪出了一片红彤彤的桃林,碧桃花开得如云如锦,灿若明霞。绕过一块巨石,绿森森的一片竹林展于眼前。少女看出那是湖湘之地独有的湘妃竹,心道:“到了。”
竹林中藏了一个小小院落,织竹为篱,竹门竹瓦,十分精巧别致。院中坐着一个小妇人,正在逗弄着怀中婴孩,满脸的怡然自得。那少妇虽是家常打扮,依然显得容光照人,不像寻常人家女子。
少女不知如何向那少妇打招呼,踌躇了半日,忽然叫道:“哥!”
“哈哈,小丫头,我早就看见你来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人从竹林中飞了出来,落到少女面前,忽然脚底一软装作要跌倒。少女惊得张大了嘴。然而那少年一转身,却又稳稳立住,呵呵笑起来:“阿烟,你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阿烟撇了撇嘴似乎想哭。少年见状,心里一沉。她从背囊里找出一封信,杵到他面前:“大师兄写给你的。”
匆匆读过,少年脸色骤变,凄然问道:“你走了多长时间?”
阿烟道:“半个月。只怕师父已经……”
少年呆了一呆。片刻间,脸上闪过了好几种表情。过了一会儿,他回过头去,冲着院中坐着的少妇道:“明珠,师父病重,我要马上赶回去!”
少妇神情有些不豫,抱着婴孩走过来道:“明日就走么?”
少年的语声有些艰涩,道:“现在就走!”
“哪里这么急呢。”
“好妹妹,师父师娘待我和阿烟恩重如山,情逾骨肉。”
“可是你那些师兄们又不和你要好……”
“这是两回事。”
“唉,你要去,我也拦不了你。”少妇面露幽怨。她把婴孩放到少年怀里,转身进屋去,一忽儿收拾了一个小包袱出来。她手里提了一柄长剑,捧到少年面前:“路上带着防身吧。”
少年接过剑,两人会心地对视一眼。阿烟瞧了瞧,那剑样式古朴奇特,剑柄上还刻着两个古篆:“清绝”。
少年沉吟片刻,道:“明珠,我想带湘儿一起回去。”
少妇睁大眼睛道:“这怎么行,湘儿才一岁,如何受得了这一路风尘颠簸?”
《偷天弓换日箭》时未寒
片段:
夕阳镶出西天一抹绛红,漫天匝地的斜阳将冉冉渐翳的金光涂染在苍绿叠翠的青山上,似是披起了一衣红衾。
一道瀑流由峰顶倾溅而下,峻崖峭壁间突石若剑,令水瀑分跌而坠,击撞处隆然有声,气势迫人。远观悬泉激涌,怒涛喷泻,如长卧雄山间的白虹,近看云腾雾漫,飞花碎玉,似万斛晶珠织就的帘帷。
山腰处是阔达数丈方园的平地。瀑布落至山腰洼地处聚水成潭,潭底有伏流泄水,常年不满不涸,倒映着满山郁荫,澄碧如镜,沙渍澈波,与轰雷喷雪般的垂瀑形成了动和静之间极致的对比。
潭边有一方大石,却架着一围泥炉。袅袅炉烟被轻风吹成一道软弧,与垂于潭岸边的树枝勾手;浓浓茶香若有若无地传来,飘溢于水汽淡雾间。
一个老道人盘膝于石旁,一柄拂尘横放于膝上。他须发皆白,怕已有七八十岁,青衫飘扬,白髯迎风,垂目打坐,不发一语,似是浑不为世事所动。
微风撼树,似欲将夕照下满树的流红溢芳曳落于光润起伏的水面,隽秀奇峰,巍峨青山,衬以涓汩水响,漱玉清流,宛若仙境。
此山名为伏藏,位于塞北之外冬归城西二十余里。
那冬归城原是一小集镇,人口不过数百。然而此地却是得天独道,依山傍水,加上地处中原与外疆的接壤地带,塞外游牧的各民族每每到了严冬腊寒之际便来此地进行休养与交易,冬归之名亦由此而来。
久而久之,此处渐成规模,后有志之士引水为渠,筑土为墙,终修建起这塞外大城。而冬归城亦成为历代兵家的必争之地。
现任冬归城主卓孚豪爽不羁、胸怀大志,不依常法破格起用优秀人才,加上冬归城本就是各族人口往来频繁,大宗交易不断,国力日渐盛隆,已发展为塞外近疆的第一大城。而这一切却也深为中原汉室所忌。
二年前朝庭终于借口冬归城未能及时上纳贡品,派出大将军明宗越引兵来征,几年战祸下来,冬归城已是元气大伤。幸好冬归城主卓孚平时爱民如子,将士各各用命,百姓亦拼死抗击外侵,加上身为冬归城守号称冬归第一剑客的许漠洋领兵有方,更借了冬归城的坚固城防,才勉强支撑到现在。然而久攻不下冬归城,中原汉室大伤尊严,也是不断派兵增援,城破已是迟早之事。
伏藏山乃是冬归城外一明净之地,几百年来常有修道练气之士于此闭关清修,久而久之,更增灵气。
此时正是早春三月,斜阳欲沉、牧童晚归之时。
夕照映射下,但见明媚远山中,天空纯净的不染一尘,花香弥漫,雀鸟啼唱,蜿蜒而去的河溪边上奇花异树夹溪傲立。虽是值此塞外苦寒之地,又在兵乱弥祸之时,却也是有一番江南水乡似的胜景。
只看这明山秀水翠林晴空,便若如一个不理世事自得其乐的世外桃源,谁又能想起二十余里外的如荼战事?
宁谧山谷中,变故顷刻而生,一阵急促的蹄音踏碎了伏藏山的幽静。
一匹快骑从冬归城奔着伏藏山疾驰而来,晚归的林鸟纷纷惊飞而起。那马儿浑身是血,口喷粗气,马上乘客半身伏于鞍上,面目根本看不清楚,惟见掌中持着一柄明晃晃的长剑,剑身亦是被血水染红。
刚刚到了山脚下,那马忽然前蹄一软,将马背上仗剑的骑士掀落在地。
那骑士用一个灵巧的侧扑化去撞向地面的惯力,直起身来时却是触发了腰腹的伤,一个趔趄,手中的长剑支地才勉强撑住身体。看看倒在地上的爱马已是口吐白沫,命在旦夕,不由心神一散,长长叹了一口气,仰天躺在地上,就似虚脱般再也不想起身了。
他就像是才从血水中泡出来的,已然分不清身上的斑斑血迹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敌人的。适才长达三个时辰的激战不但让他失去了亲人、朋友,还有他的国家,幸好他还保持着坚强不屈的斗志,才凭借着过人的体能和酣战中激发出的武功拼死杀出了重围,暂且摆脱了追兵,逃到了伏藏山下。然而他的体力已完全透支,心底念着他拼死要来见的那人,却不知自己还能不能在失去生命之前赶到山顶。
《英雄志》孙晓
这个你应该看过了吧,O(∩_∩)O~
另外《大雪满弓刀》和《凤栖梧》也还行。
不知道大侠您是男是女,不然还可以推荐的更有针对性一点。
难得遇上喜欢武侠,又不为世俗同化的朋友,特来唠上两句,万勿见怪。
“制霸天下,所用者三:一曰天,二曰势,三曰德。你有哪一条?”
“这三样东西,我统统没有。”
秦仲海忙将手上钢刀举了起来,干笑道:“老哥别气。好啦,我有这个。”
侠就是侠,左边是仁,右边是义,头顶灰天,脚踩泥地.只因有爱,所以存恨,只因心慈,所以心悲,只因成王败寇,所以济弱扶倾,只因天下无道,所以以武犯禁!
修罗王临,生不能使之喜,死不能使之惧。生者不恋生,生非生。死者不惧死,死非死。唯此,万物停争息斗,轮回终有 休止一日。愿天地罪孽,尽归吾身。
我辈读书之人,只求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生平全此四事,虽死无憾!!
“神剑如我,吾即剑神!举凡公理正义,无一超乎我手中长剑!” “我就是剑,剑就是我。”
秦仲海放声狂啸,仰天叫道:“吾乃天地第一高!我此番起兵称雄,断骨残驱,岂假惺惺为人而战?我秦仲海领军出征,只为己而战!只要天地间仍有对手,我山兵马一日不散!”
天道藏于剑道,以剑知天,以剑求道,凡夫俗子因剑而不凡。
良知、怜悯、悟性,这就是人兽之间的不同,也是天才与俗人的差异。
剑,是天才的武道。
不知楼主看过《英雄志》否,以上几段皆摘自其中。说来惭愧,孙晓也是我近些年才发现的,网上评孙晓是这么说的“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乍一看,确有几分炒作之嫌,但是看了之后才发现真正是能触动人心的东西。有人将《英雄志》评为一部“清明上河图”式的作品,确没有夸大。而孙晓本人及《英雄志》的产生过程就可谓传奇,试想一个作者用长达十年的时间去完成一部作品,这本身就是一种让人难以言述的动容。《英雄志》目前好像出到第二十三卷了,至今未完,不过已经进入尾声了,要再不完结,估计孙晓先要被他的读者干掉了。
远处的烟弥散在夜空里。
浓郁的黑暗从黝黑的山谷一直推向闪烁的星空,如同一道黑色的气幛,把整个太乙峰笼罩在其中。
黑色的道袍在风中徐徐飘动,裹着清瘦静穆的道人。道袍背后以银线绣出八卦北斗,咒文环列,反射星光熠熠生辉。在太乙峰顶高处的巨石上,黑衣道人垂首独立,枯瘦轻盈,有上天摘星之势。
他的眼帘微微垂下,看向悬崖下山谷中的一潭清水。
“三天潭”在百尺幽谷的深处,没有任何的风可以吹动它的水面,一潭水就像镜子,倒映着漫天星斗,星辰缓缓旋转。道人已经足足看了三个时辰。
中天紫薇今夜显得分外明亮,时间推移,紫薇的光越来越闪烁不定。寂静的天空里隐隐藏着一丝躁动。闪着蒙蒙的火色,东南方的巨星正缓缓射向紫薇,身后还拖着数角星芒。山下远处的镇子上传来了隐约的人声,那是镇子上的居民被这罕见的天相惊动了。这时候天际传来轰隆隆的巨响,仿佛山外的雷霆,客星的光芒几可照亮小半个天空,它推进得缓慢艰难,正穿越亢宿。
远处镇子上的锣鼓声响了起来。客星是不祥之兆,已经在中天驻留了半个月之久,于是镇子中的居民请了道士做法压镇。锣鼓声渐渐密集,轰天动地,仿佛喧闹的戏台。道士微微摇头。
锣鼓声响到极高处,做法的道士们敲起了铜钟,镇子上火影起伏,诵经声直上云天。仿佛一台大戏唱到最动人心处,终于图穷匕现风云翻覆,客星瞬间射穿了亢宿。它仿佛得了自由,火红的流光暴涨着四溢。此时的客星就像是燃烧在天空里的火炬,一天星斗为之失色。
道人的长袖颤了颤。他缓缓抬头,直接看向天空里,只见客星继续移动,缓缓地入犯紫薇。它仿佛一个火种,点燃了寂静的夜空,而它身后的亢宿已然黯淡。
“龙宿也没有制住它,”道士低声叹息,“有些东西,它要来,又怎么是区区术法能镇住的?”
无人回答。
“七百年了,”道士仰天长叹,“足足七百年,难道真的要在我这一辈遇见你么?”
他的声音忽地变化了,变得冷冽森寒:“然而我已经等了你太久。”
风里,黑袍微微一颤,道士忽然消失了,空荡荡的巨石上只有蒙蒙的雾气。
这是元统二年,终南山的秋天。史官书:“八月丙辰朔,天相大异,荧惑犯紫薇,雨血于汴梁。”
以上是《光明皇帝·业火卷》的开头,想必楼主或多或少都听过江南其人吧,关于九州的是是非非我们避过不论,但是其与今何在一样是有才气的作家,这点不用质疑。江南算不上是一个地道的武侠作家,但其《光明皇帝(业火卷)》确实不错,至少比较贴近我的审美与阅读情趣,像一个诗人用诗的语言讲述一个泼墨山水化的故事。唯一的问题是,江南其人是个万年挖坑王,如他的其他作品一般,光明皇帝只开了个头。
第一卷 斑骓待(上)
第一章 天津桥上无人识第二章 七十三翁旦暮身
第三章 画图省识春风面第四章 凤楼宁负美人恩
第五章:蜗牛角中争何事第六章:石火光中寄此身
第七章:看似平常最奇崛第八章:成如容易却艰辛
第九章:斑骓只系垂杨岸第十章:碧海青天夜夜心
第一卷 斑骓待(下)
第一章:衣上征尘杂酒痕第二章:黄金不多交不深
第三章:槎通碧汗无多路第四章:土蚀寒花又此坟
第五章:旋见衣冠就东市第六章:忽遗弓剑不西巡
第七章:楼中威凤倾冠听第八章:江上沙鸥掠水分
第九章:欲把一麾江海去第十章:与人无爱亦无嗔
第二卷 陇头行(上)
第一章:人生何处不离群第二章:众中俯仰不材身
第三章:楚妃堂上色殊众第四章:海鹤阶前鸣向人
第五章:座中醉客延醒客第六章:江上晴云杂雨云
第七章:高天急峡雷霆斗第八章:古木苍藤日月昏
第九章:青牛久已辞辕轭第十章:鸣玉朝来散紫宸
第二卷 陇头行(下)
第一章:颓波难挽挽颓心第二章:一世荒城伴夜砧
第三章:露桃涂颊依苔井第四章:风柳夸腰住水村
第五章:青郊射雉常盘马第六章:深院焚香夜弄琴
第七章:两都秋色皆乔木第八章:一代名家不数人
第九章:赊取松醪一斗酒第十章:去听风涛万鼓音
以上贴的是小椴《洛阳女儿行》的章节回目,看上去颇有些古韵诗情。小椴的《洛阳女儿行》,据我后来看的评论,是难得的好评一面倒,只是我看的时候已是发表许多年后,所以已没有当时诸君那么深的感受了(武侠万马齐喑的年代),不过尚算不错。我不喜欢小椴的开唐系列,其实小椴的作品也读得不多,唯此《洛阳女儿行》有几分青涩与血性。(突然发现楼主看过,惭愧)
近来已经很少看武侠小说了,大抵没有什么好作品,楼主不介意的话,也请推荐几本,算是交流。最后推荐一篇名不见经传之作,稚嫩青涩,多有不足,但尚用心,青扬的《出鞘剑》,楼主闲暇不妨一观。
我看过的比较好看的:
天下江湖 作者 卫易
此书的构架非常之大,人物关系错综复杂,采取三主角的写作方式,但却是分开来写的,很少有三人同时出现的场景。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很大气,一读就喜欢。
长刀无痕 作者 狂沙
武侠小说中很少的主角没有奇遇,而是靠亡命江湖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考验,
从一个小小帮徒走上江湖顶峰的人。情节非常精彩,爱情描写也不错。
江湖第一高手 作者 天雨寒
比较新颖的写法,主角开篇就是江湖第一高手,却突然蒙难,妻离子散,决心复仇,寻找妻儿下落的过程中很遭遇的故事。
缺月梧桐 作者 缺月梧桐
这本书写的非常独特,它志在揭露人性的丑恶,江湖上没有金钱与权力就没有一切,大侠也是这样。主角经过一系列的遭遇。从一个善良小子变成一个不仁不义只讲“忠诚”的冷血屠夫,说实话我当时在看的时候,越看越压抑,但是还是觉得它不错,不过事先告诉你,这部书里面没有爱情故事。
如果你是女生的话,我推荐你看:(就是说爱情描写比较多)
上官飞雪《风月醉》,我别的不说,光冷月和封子心这俩男人已经足够它成为让人印象深刻的小说了,故事其实归根到底是一个三角关系,但是这个三角关系很独特,绝对和那些烂俗的言情不一样。这应该是一个系列的其中一部,另外俩本也挺好看的。这是红袖武侠小说大赛拿过冠军的作品。
倾冷月的《且试天下》,这本书应该很有名了。我具体情节记得不是太清楚了,只记得这个女主角非常的招人爱,贴一段介绍:
家与国,可有相抵?爱与恨,如何分明?恩与仇,以何相报?
美人与天下,孰重孰轻?那双月是否能璧合生辉?
那王与王是否能同心同步?那霸者与那“天人”是否能得其所愿?
小椴的作品很不错,他的我全看了,很值得你去看看
长篇小说:杯雪、洛阳女儿行、长安古意、脂剑奇僧录
中篇小说:弓萧缘、尘镜蛛奁、刺、隙中驹、江湖墟、青丝井的传说、石榴记
片段:
一时只听台侧几声胡琴响,然后是几声慢板,像放缓了的《商调·集贤乐》--这曲子实是太熟,时时都有人歌来的.那年轻人虽不通音律.听来也不觉耳生。一时,只见台左侧帘儿一动,角儿上场了,扮的是个穿了一身绣衣的旦角女子.却正是"两世姻缘"里的韩玉箫,那年轻人就知台上就是所谓"二十五郎-了。他明知那人是一个少年男子,可那角儿几步走下来,袅袅婷婷,那年轻人就愣了,只觉就自己所见一等一的女子也没有他这几步走得那么袅娜婉弱。他眼尖,已看出那角儿身材修长,分明没有踩跷--戏中旦角儿为了步履袅娜,是多半踩跷的--可他一步一步,摇曳生姿,就是女子走来也没有这等轻盈步态。那角儿一亮相,台下就是一片彩。只见他的妆倒不像一般戏子化得那样浓,却眉眼清楚,韵致独异。只见他等了一会弦索,才开口唱道:
"……隔窗纱日高花弄影,听何处啭流莺。虚飘飘半衾幽梦,困腾腾一枕春醒。趁着那游丝恰飞过竹坞桃溪,随着这蝴蝶又来到月榭风亭。觉来时倚着这翠云十二屏,恍惚似坠露飞萤。多咱是寸肠千万结,只落得长叹三两声……"
声声娇软,字字分明,他边唱边做,把一个忆郎佳人的心态表露无遗,却又毫不做作。只见他唱做俱佳,那青衫年轻人更愣了,说起来他一向最不耐听戏文,而且最瞧不起的就是男子反串扮那旦角,可今日,台上那角儿几声下来,却把他听了进去。只听那胡琴拍板随着那角儿的声音渐高渐低.时遏行云.时入沉水.唱得人心里也跟着起起落落。青衫年轻人虽不知那戏情梗概,却也被那声音拽入了他所扮人物的心境里,心里一片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