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带孩子不辞而别,杳无音信,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女方,该怎么办?

2025-03-04 01:59: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女方的北京居住两年以上,可以由北京的法院受理,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告期满未出庭应诉按缺席处理。

回答2:

在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缺席宣判。

回答3:

嗯,楼上
我终于点头一次
就这次明了

回答4:

公告送达,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1)法院采取公告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