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民用车:牌照为朱红底白字。 小型民用汽车:牌照为中绿底白字。 公安专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GA”黑字 武警专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WJ”黑字。 军用汽车:牌照为白底红中文字:“甲、乙、丙……”黑字。 大使馆外籍汽车:牌照为黑底白字及空心“使”字标志。 其他外藉汽车:牌照为黑底白字。 试车:牌照为蓝底白字,数字前有“试”字标志。 学习车:牌照为蓝底白字,数字前有“学”字标志。 临时牌照:白底红字,数字前有“临时”二字。 汽车补用牌照:白底黑字。 民用汽车:牌照上有两行字,上面一行小字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名字和发证照及监管机关的代号,编号从01-99。 民用汽车编号:一般为5位数字,即从00001-99999。 编号超过10时,就用ABC等英文字母代替,即A代表10万、B代表11万、C代表12万,最后一个字母Z代表33万。 英文字母中的I和O避而不用,以免和数字中的1和0(零)混淆。 使,领馆的外籍汽车牌照上的小数字是建交国的代号,与所在地区的监管编号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