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狱法》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你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咨询,应该是释放证的证明材料,因为监狱不可能再次开具释放证,不能释放两次。 但按照规定,必须由本人再次到释放地监狱重新办理。
可以到当地监狱补办